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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30 10:09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phpcms  浏览次数:37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推进和规范富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概况
富源县工业园区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总体规划为“一园三片”,分别为胜境片区、多乐片区、天保片区。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16年至2035年,近期2016-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1)胜境片区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39km2,位于富源县城西北侧。东至四堡屯村、运煤专线一带,北至上三道箐、海当梁子一带,西至李家冲、团田村东侧一带,南至320国道及溶洞旅游项目一带。
作为园区核心片区,产业转型示范区,循环经济先行区,产城融合带动区,主要发展新型煤化工、有色冶金、新型建材和装备制造产业,并综合发展旅游服务产业和轻工制造产业。
(2)多乐片区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4km2,位于富源县城西侧,县城西北方向。东、北至山脚一带,南至铁路线,西至多乐村东侧一带。
作为县域物流中心,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和“互联网+”,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4)天保片区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07km2,位于富源县域南部,东至老衣大寨一带,南至滇东一电厂厂区,西至天宝村一带,北至新发村南侧一带。
作为园区重工业片区,重点发展煤电、新型煤化工和新型建材为主的循环经济产业。
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水环境:水污染主要为①工业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及与原材料、辅助材料和产品有关的特征污染物等;②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等。工业园内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各片区要求各企业自行处理产生的废水,能回用的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必须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才可进入片区污水处理厂与片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片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环境空气:大气污染主要为工业企业生产排放的烟气及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气、苯、苯并芘、酚类、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甲苯等。评价提出规划应合理调整产业、行业、企业布局,各片区与周围村庄之间设置防护绿化带,并满足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推行清洁能源,实施循环经济,并对大气污染物施行总量控制。
固体废物:主要为企业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园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可能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声环境: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绿化等。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治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生态环境:主要为改变了原有的自然地貌和植被而产生的生态影响。尽量保护现有的山体、植被和水体,保持原有生态系统的有机联系性和完整性。
社会环境:主要有劳动就业、拆迁安置、人口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对需要进行拆迁的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补偿和安排就业。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富源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园区在建设实施中与实施后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环境影响通过严格的产业准入、废水集中处理措施和严格排放标准等措施,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和补偿,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属性。园区的开发建设,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则可将园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园区规划在依据环评结论对规划作出调整和修改完善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园区规划基本合理。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732766665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七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工
联系电话:0874-3257826
E-mail: 56846055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②对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③对规划的实施是否认可;
④对规划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⑤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公众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负责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