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0 10:25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1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622439 0874-4618648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655500
项目 名称 | 富源昆铁选煤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技改提升建设项目 | 建设 地点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团山村委会下碗底村 | 建设 单位 | 富源昆铁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舫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富源昆铁选煤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下碗底村,地理坐标:东经104° 32′44.779″,北纬25° 32′1.167″。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项目已建内容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为完善煤泥堆棚、中煤堆棚及煤矸石堆棚,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及标识标牌,完善事故应急池,新增1座隔油池、新增1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由原年入选原煤30万吨跳汰+浮选选煤升级改造提升为年入选60万吨重介+浮选选煤生产线一条。 本改扩建项目为湿法工艺,通过设置浓缩罐和循环水池实现煤炭洗选废水闭路循环,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三类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属于允许类;同时选煤过程产生煤矸石外售煤矸石砖厂制砖等途径综合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于2023年10月8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申报,并取得富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530325-04-02-349317。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本次改扩建内容主要为完善煤泥堆棚、中煤堆棚及煤矸石堆棚,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及标识标牌,完善事故应急池,新增1座隔油池、新增1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施工作业主要集中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设备安装由厂家派人施工,不在厂区食宿。施工过程中污染物主要为现有项目拆除过程产生的扬尘、噪声和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建设单位计划于2025年12月初开工建设,于2026年9月底建设完成,施工期10个月。项目施工工艺简单,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污染经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棚粉尘、受煤坑上料粉尘、原料皮带输送粉尘、筛分及破碎粉尘、运输扬尘、洗选后物料输送粉尘、洗选后产品及煤矸石堆放扬尘、浮选异味、职工食堂油烟废气。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选废水、湿式除尘洗气机废水、煤泥堆棚渗出水、车轮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噪声:本改扩建项目洗选车间利用已设置的给煤机、除铁器、分级筛、破碎机、精煤压滤机、浮选机、磁选机、浮选循环泵等,新增重介质搅拌桶、精煤振动弧形筛、尾煤振动弧形筛、离心机、原煤重介旋流器、精煤脱介筛、合格介质泵、运输车辆噪声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设备技术参数,新增噪声源强为75-85dB(A)。 固体废弃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洗选后煤矸石、洗选后煤泥、渗出水收集池污泥、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湿式除尘洗气机污泥、雨水收集池污泥、絮凝剂废包装袋、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油桶、废弃劳保用品及抹布、起泡器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利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砂石料、水泥堆放在大棚内,防风、防雨、防止粉尘扩散。 (2)施工期施工内容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内施工的,利用大棚内自然沉降施工粉尘。 (3)运输物料的车辆密闭运输。 (4)拆除设备过程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内施工,利用大棚内自然沉降粉尘,并定期清扫。 (5)棚外施工区域采取设置围挡阻隔粉尘。 (6)厂区道路定期清扫,设置洒水水管,洒水降尘。 (7)施工期施工过程采取不同施工作业点分时段施工,避免同时施工。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在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 (2)依托现有工程已建20m³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围村民清掏用于旱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拆除跳汰机等生产设备、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噪声源强为75~95dB(A)。 治理措施:(1)利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阻隔噪声。 (2)拆除设备过程在现有工程已建封闭大棚内施工,噪声通过大棚阻隔。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把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6)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拆除及新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其中包装废物外售废品收购站;拆除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处置;拆除废旧设备能利用的外售废旧设备回收厂家,不能利用的外售废品收购站;依托使用现有生活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施工期建设内容仅在现有项目厂区范围内,项目施工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筛分、破碎设备安置在封闭厂房内,设备作业仓封闭,且入料口设置为弓形,输料皮带伸至设备内部,且在弓形口设置喷淋装置,破碎环节采用湿法破碎;同时在厂房内原煤分级筛、原煤破碎机各设置一个集气罩,每个集气罩设置一个风机,每个风机风量5000m³/h,总风量为10000m³/h,筛分及破碎粉尘经封闭厂房抑尘、湿法抑尘及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湿式除尘洗气机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 本次改扩建对原料堆棚、受煤坑上料过程、皮带输送机、振动筛、入料口分别设置喷雾降尘喷头,喷雾降尘(30个,每隔14m设置一根供水管道,每隔7m设置一个喷头);洗选后煤矸石、精煤、煤泥堆场设置在封闭大棚内;且皮带输送机设置为封闭式廊道。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硬化道路,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设置洗车点,对出厂车辆进行清洗后出厂;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 洗选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容积为300m3的锥形浓缩罐、容积为80m3的循环水池、500m3事故池,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并已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煤炭洗选废水经锥形浓缩罐处理后通过循环水池回用于煤炭洗选过程,不外排。同时,尾煤压滤过程产生的尾水,泵入浓缩池处理,全厂生产废水实现闭路循环,无外排废水。 本次改扩建新建渗出水收集沟、10m3的渗出水收集池,渗出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经水泵抽至浓缩池随洗选废水经锥形浓缩罐处理后通过循环水池回用于煤炭洗选过程,不外排。 洗车废水经洗车收集池收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湿式除尘洗气机配套水箱为10m3、自动补水系统及沉淀池,产生的除尘洗气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改扩建项目新增1座隔油池(1m³/d),职工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化粪池(20m³)处理后,进入1座处理能力为3m³/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道路清扫标准,用于项目区道路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沉淀处理后用于洗煤过程补充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在有固定位置的机械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振,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 ③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将生产设备全部放置于车间内,所有生产作业均在室内完成,且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⑤在面向声环境敏感目标安装声屏障。 ⑥加强管理,选用先进、低噪声的运输车辆,车辆进出厂区时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 本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昼间、夜间全时间段生产,由此可知,本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间最大预测值55.70dB(A)、厂界夜间最大预测值为49.84dB(A),即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运营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南侧34m处下碗底村散户、南侧42m处下碗底村散户、东侧37m处下碗底村散户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及处置措施 ①本项目拟在厂房南侧设置1间建筑面积为30m2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TS001),用于暂存废铁、絮凝剂废包装袋,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地面按一般防渗区设置,同时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环境保护要求。 ②煤矸石堆棚 本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已建1栋1层半封闭大棚,位于项目区东部,占地面积约为1415m2,建筑高度6m,最大高度4m,最大储量6600;其中煤矸石堆场分东、西两部分,本次改扩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改建东部分煤矸石堆场,对其地面进行硬化,仅在东北部留车辆进出口,东南、南面设置防风抑尘网;改建后煤矸石堆棚地面按一般防渗区设置,同时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环境保护要求。 ③煤泥堆场 本次改扩建规范建设煤泥堆棚,露天煤泥池需加顶棚,墙体加高,扩大容积,有效容积增至860m3,最大储量增至900t,地面进行硬化,改建后煤泥堆场用于临时贮存洗选后煤泥、湿式除尘洗气机污泥、渗出水收集池污泥、洗车收集池污泥、雨水收集池污泥,本次改建后煤泥堆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同时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环境保护要求。 (2)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措施 本改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建筑面积为10m2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废油桶、废弃劳保用品及抹布、起泡器废包装桶。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现有项目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地面及内墙面护壁已进行防渗处理,进行防渗、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处理,防渗系数≤10-7cm/s;但未进行分区,未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本次环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的废润滑油为液态废物,须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收集池的容积按贮存区域废润滑油容器容积或废润滑油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及悬挂标识标牌。并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放置于垃圾桶内,交由富村镇团山村委会集中收集妥善处置。 (4)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委托周围村民清掏用于旱地综合利用,及时清掏运走,不在项目内堆存。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