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7 10:15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7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622439 0874-4618648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 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 富源县惠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煤矸石清运回收及循环利用技改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社区黑竹叶村 | 建设单位 | 富源县惠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富源县惠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煤矸石清运回收及循环利用技改提升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迤山口社区黑竹叶村。项目将原年洗选煤矸石60万吨生产线技改提升为90万t/a煤矸石洗选生产线,建设洗选车间950㎡、原料棚2368㎡、精煤棚1320㎡、煤泥间600㎡、矸石棚1200㎡、办公区域300㎡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年洗选煤矸石90万t。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时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作业,作业面覆盖防尘网,同时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5m以上的围墙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2.限制车速: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3.物料、渣土等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帮槽上沿,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4.对于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防止风力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内车行道路进行硬化,防止机动车运输道路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加强管理,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3.施工要避开雨天,建筑材料应设篷盖和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1.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请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尽力将可能产生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2.施工机械合理放置,并且禁止夜间施工。3.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噪声在起始阶段得到控制。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台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地势低洼处填补,无土石方外排。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拆除废旧设备能利用的外售废旧设备回收厂家,不能利用的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球磨粉尘经2个集气罩(集气效率为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棚粉尘经全封闭式储棚+洒水装置处理后排放;物料输送、转运粉尘经全封闭储棚+密闭输送廊道+喷雾洒水装置处理后排放;道路运输粉尘经道路硬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设置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洗选废水经450m3浓缩池处理后上清液进入循环水池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建15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m3/d)处理后回用于洗选,不外排;洗车废水依托已建洗车废水收集池(10m3)及清水池(5m3),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洗车废水经洗车废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回用,不外排;渗出水经6m3的渗出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1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自然沉淀后回用于生产。(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产噪设备设置在大棚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洗选后煤矸石暂存于矸石堆棚,用于拆除空地回填、外售给富源县浩天煤矸石砖厂制砖;2.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后与煤泥暂存于煤泥堆棚,与煤泥一并作为副产品外售;3.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煤泥暂存于煤泥堆棚,与煤泥一并作为副产品外售;4.生活垃圾利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5.化粪池污泥委托周围村民清掏用于旱地综合利用;6.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与煤泥一起出售;7.项目设置10m2的危废暂存间,设置标识标牌,废机油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