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3 15:17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5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03日至 2025年12月1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于2025年12月12日之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方式:0874-4621236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侯军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富源县城太和街城中城47号商铺 | 富源县国用(2005)第872号(土地证还在侯汉齐名下,未办理变更登记)/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29856号 | 刘娟娟 侯睿程 侯睿宇 侯睿骁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