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香花岭光伏电站(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7 15:40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3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7—202510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622439    0874-4618648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麦坪河村336号

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香花岭光伏电站重大变动)

建设

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中安街道

建设

单位

富源云伊电投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香花岭光伏电站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中安街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35kV集电线路、道路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本工程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22.26214MW,共建设42个光伏子方阵,采用170996块71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电池组件、42个箱式变压器、313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工程配套建设改扩建道路6.44km,新建道路2.42km;本工程拟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待建的220kV富源西四期风电场升压站,电缆路径长度约59.97km。

2024年4月,项目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香花岭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富环审〔2024〕24号),后因项目建设地点从中安街道变化为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导致用地面积新增91.97hm²,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新增5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建设地点、规模发生变化且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的重大变动判定,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地表将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改变,且具有强度较大,影响范围及时段集中的特点,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会造成开挖形成裸露地面产生水土流失,很容易对区域土地生产力区域生态环境、工程本身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②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表土堆场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

④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太阳能光伏板支架基础、升压站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施工机械及设备安装。

⑤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

2)营运期

①本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

本项目的运行管理依托富源西风电四期项目的人员管理,集中在富源西四期风电场项目办公。本项目采取无人值守,不会产生生活污水。清洗光伏板请当地村民清洗,不在场区食宿,依托于附近村子,不会产生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

③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电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电站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本项目的运行管理依托富源西四期风电场项目的人员管理,集中在富源西四期风电场项目办公。本项目采取无人值守,不会产生生活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废矿物油等

⑤项目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大量光伏电池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及光伏电池板占用灌木林地、耕地对区域农作物耕种和植被植物的影响。

⑥本项目存在的危险物质主要有变压器油、废油,以及废铅蓄电池中含有的铅和硫酸,其中铅占电池总重量的82%左右,硫酸占电池总重量的7%左右。其中变压器油主要存储于场区箱式变压器油箱内;废油、废电池主要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措施:

1.按照(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每个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单个沉砂池容积(5m3),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项目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案,在靠近水库路段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最大限度减小项目施工对水库的影响。确保周边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3.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限制车辆鸣笛,设置临时围挡隔声,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配置1辆洒水车、施工区及施工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堆土区、散体堆料及裸露区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

5.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土石方在场地内回填;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中安街道较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措施:

1.施工迹地清理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

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3.运营期一般国体废物(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存有一定数量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HW08、废铅蓄电池HW31)收集依托暂存于富源西风电场四期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同意全本公开承诺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