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5 01:25 来源: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 作者:邹少权 浏览次数: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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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为乡镇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体育的决定,制定全镇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本镇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本镇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本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拟定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6.指导本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以及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7.指导全镇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镇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镇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拟定全镇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9.指导全镇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镇教育体育系统内的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0.推进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1.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抓好体育项目的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
12.完成县教育体育局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
一是强化政府推进,扛起均衡发展主体责任。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制定《大河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并实现镇与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和中小学签订了《富源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了一把手抓教育、办教育、管教育的职责。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实行督学责任制,实行挂牌督导;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推进均衡办学。针对市、县在检查和复核中提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确保整改到位。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现全镇所有学校宽带网络畅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全面完成教育城域网、数据中心机房和校园视频监控建设;三是优化资源配置,精准施策促进校际均衡。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注入均衡发展动力。全镇600余名教师以书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家访形式了解学生生活、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合力教育作用。
2.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顺利完成黄竹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待验收投入使用;推进恩乐小学新校区建设。
3.教育发展稳步向前。
认真贯彻中央、云南省委编办相关文件精神,抓好编制配置,强化编制管理。教师编制由县教育体育局采取统一管理使用模式,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达到教师资源均衡。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通过“国培计划”、履职晋级、校本研修等方式,强化校长、教师培训。2024年,组织校(园)长培训6人次、教师培训657人次;二是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和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活动)报告、审核、审批和备案制度。抓资格准入,强化资格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严格落实教师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实施教师资格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4.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
把教育改革深化引向纵深发展,把“尽职履责,内提质量,外树形象”作为衡量标准,强化制度管理。紧扣《富源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要求,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学校、教师各项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考核方案,细化年终奖惩、职称晋升、评先选优等实施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操作,中心学校定期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就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使教学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实效性增强。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引入质量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要求,树立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新理念、新思想,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持续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和爱心育人思想。完善“三名”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方案,正确处理好选人用人、考核评价、评先选优、绩效分配等问题,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质量竞争氛围。始终坚持把教学置于教育管理的核心地位,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深入课堂、深入教学、深入教师、深入学生,靠前指挥,大胆探索,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方法、新举措,以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以改革创新激发创业热情,以改革创新推动质量提升。以强化教研为手段,注重镇内互助、校际交流,传播经验、展示教学方法,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注重搜集和了解镇内外的备考信息,切实把握考试新动态,科学确定中考质量目标,认真组织学习课标和考纲,准确把握中考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考查要求,确保复习备考工作精准发力、有的放矢。2023年-2024学年末统测,小学段全县抽考居第三名;中考居全县第四名。
5.教育资助进一步精准。
困难学生补助。2024年学前资助1390人/次,补助金额208,500.00元,中小学资助10050人/次,补助金额6,516,062.50元。为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中小学、幼儿园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由中心学校如数转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卡中,学生查验收款后签名认可。
营养改善补助资金情况。2024年全镇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人数为8577人,补助金额为8,773,816.13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款项全部用于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为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镇统一供餐模式,中小学都是食堂供餐,所有食堂都由学校自主经营,大宗食材实行招标采购,要求食堂所有台账规范。
享受免费教科书情况。2024年中小学共享受免费教科书人数8577人。其中:初中3139人,免费标准90.00元/人。本学期,合计免费标准282,510.00元;小学5438人,免费标准45.00元/人。学期,合计免费244,710.00元;全镇中小学共计免费527,220.00元。
6.控辍保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职责,把扶贫工作纳入对各校长的任期目标考核,确保按质按时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通过悬挂标语、《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宣传资料、墙报板报,进村入户走访,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确保“控辍保学”全面、有序、持续开展;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开展“教师集中爱心家访”活动。全镇已对18名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少年开展了“送教上门”活动。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和1.8%以下的国家规定标准内。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教研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富源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9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1人(离休0人,退休211人)。
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学生8577人。遗属补助55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四)重点工作概述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强化内部管理和保障校园安全为重点,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全面履行预算单位职责。本年度重点工作概述如下:
一、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持续深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理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镇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 深化师德师风专项治理: 开展师德承诺、警示教育、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保障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的课时和质量。
2.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推进“高效课堂”建设,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模式,推广启发式、探究式、互动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3. 强化教学研究与指导: 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教学比武、课题研究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4. 完善教育评价体系: 落实“双减”政策,优化作业设计,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5. 抓好毕业班工作: 加强对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科学备考。
三、 加强队伍建设,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1.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在教体局统筹下,配合做好教师招聘、交流轮岗等工作,缓解结构性缺编问题。
2.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培训计划,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青蓝工程、名师工作室等方式,搭建教师成长平台。
3.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审推荐办法,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 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单位核心职责)
1. 严格执行预算: 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按季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确保资金支付进度合理、规范。
2. 规范采购和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 推进财务公开: 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财务透明度。
4.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自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 筑牢安全防线,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1. 落实安全责任制: 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压实安全责任。
2. 加强安全教育与演练: 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欺凌等主题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 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定期对校舍、消防设施、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隐患。
4. 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加强与公安、市监、卫健等部门的联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六、 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1. 推进基建和维修项目: 在县教体局领导下,按要求实施校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专项项目,改善硬件设施。
2.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维护和升级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3. 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文化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七、 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家校社共育
1. 健全家校合作机制: 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校园开放日,畅通家校沟通渠道。
2. 拓展社会资源: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
我校将紧紧围绕上述重点任务,精诚团结,务实创新,依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147,760,01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33,168.90元,占总收入的99.5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26,848.00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7,360.86元,上升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512.88元,上升0.07%;主要原因是教师职级变动,工资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6,848.00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课后服务费、自费餐费用及捐赠收入增加,导致本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147,969,49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31,560.58元,占总支出的85.78%;项目支出21,037,932.54元,占总支出的16.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6,837.1元,增加0.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66,526.76元,增长3.73%;项目支出减少了3,639,689.66元,减少了14.75%;主要原因是今年就严格规范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这样就产生项目支出减少,教师职务晋升,工资薪金增加基本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基本支出126,931,56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支出124,090,824.58元,占基本支出的97.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8,6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03%;办公费、培训费、水电费等支出252.13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5,272.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亿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84,690.00元,用于学校的水电费、办公费等日常运转支出。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9,750.00元,为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900,500.00元,用于学生营养餐支出,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必要的营养膳食均衡保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4,145,618.5元,为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遗属补助经费481,155.00元,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6.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保育费促发展专项经费1,015,965.00元,用于幼儿园的水电费、办公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7.民师退养补助资金86,724.00元,用于发放民师退养人员生活补助。
8.一次性丧葬抚恤金经费902,509.00元,用于补助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0.县级预算生均公用经费373,650.00元,用于支付全镇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勤人员劳务费、安保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
11.体育事业发展资金15,000.00元,用于支持基层公益性项目建设,推动基层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
12.一次性丧葬抚恤金经费460,454.00,用于补助家庭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7,118,16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4%。与上年相比增加926,793.12元 ,上升了0.63%,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收入增加。完成年初预算99.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112,121,38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1%。主要用于学前教育8,616,780.24元,小学教育11,211,430.95元,初中教育44,354,894.85,特殊学校教育103,813.7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经费8,616,780.24元未纳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年初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46,05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8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08,186.29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8,256.73元,死亡抚恤941,60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预算的养老保险未全部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16,11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4,590,910.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33,277.2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1,932.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55,9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减少了1,031,019.00元,下降了9.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894,441.00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161,5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增加缴纳上年度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619.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0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富源县大河镇中心学校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河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为108,877,202.00元,其中,流动资产7,712,134.26元,固定资产101165038.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70360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