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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6:13  来源: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龙霞  浏览次数:107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6101000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富源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富源建设工作。

13.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富源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富源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健康产业科(加挂科技与信息化科牌子)、财务科、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与食品安全监测科(加挂职业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医政医管科(加挂体制改革科牌子)、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加挂药政管理科牌子)、防治艾滋病科、组织人社科

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富源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富源县人民医院

4.富源县中医医院

5.富源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富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富源县中安卫生院

8.富源县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富源县后所卫生院

10.富源县竹园卫生院

11.富源县营上中心卫生院

12.富源县富村中心卫生院

13.富源县老厂卫生院

14.富源县十八连山卫生院

15.富源县黄泥河中心卫生院

16.富源县墨红中心卫生院

17.富源县古敢卫生院

18.富源县大河卫生院

19.富源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

1.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2.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3.富源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富源县人民医院

5.富源县中医医院

6.富源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富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富源县中安卫生院

9.富源县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富源县后所卫生院

11.富源县竹园卫生院

12.富源县营上中心卫生院

13.富源县富村中心卫生院

14.富源县老厂卫生院

15.富源县十八连山卫生院

16.富源县黄泥河中心卫生院

17.富源县墨红中心卫生院

18.富源县古敢卫生院

19.富源县大河卫生院

20.富源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8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9;经费自理人员10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9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6人离休0人,退休346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动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成县医疗集团总医院及成员单位挂牌,组建县医疗集团总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一办九部”实体化运行。完成市中医医院与县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与县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协议签订和挂牌,市级14名专家入驻帮扶,有效带动全县中医药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二是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富源县医疗集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由县人民医院牵头,与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签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合作协议书,建立双向转诊交流群、转诊专家咨询库2个。截至目前,乡镇卫生院上转到县级医院的患者达1100人,县级医院下转患者292人。三是持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通过市级评审验收,建设12个中医馆并全部接入省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其中,省级示范中医馆5个(大河、老厂、富村、黄泥河、古敢);建成村卫生室中医阁33个,能够开展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及中医药健康指导工作,为居民提供优质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项目服务的满意度及居民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78.57%;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93.07%。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应急专家组和中医应急小分队,推动中医医院应急救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个,推进“多病共治护老人”行动老年病科项目2个,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杨永国、张霖)完成省、市验收。四是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持续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2024年推荐大河、营上、十八连山3个乡镇卫生院提质达标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完成74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完成省级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3个(黄泥河、胜境、大河)、心脑血管救治站3个(后所、老厂、古敢)项目建设县级验收,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项目2个(大河、老厂)。

(二)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设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市级服务试点。截至目前,共为2585名新生儿一站式提供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医保参保登记、医保缴费、科学育儿指导等5项服务。二是稳步推进低收入人群健康服务。全县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463个,965名家庭医生参加履约服务,全县全人群共签约360190人,签约覆盖率达47.21%,较2023年提升6.14个百分点,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持续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县共有托位2720个,常住人口千人托位数4.03个。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群积极申报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确保应享尽享。四是扎实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和健康体验馆建设。完成全县58个卫生室,11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7家重点单位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室(站)建设。有序推进中安、墨红、竹园3个健康体验馆市级试点建设。五是扎实推进妇幼健康保障服务。严格孕产妇安全管理,免费开展产前筛查、孕前优生、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儿童孤独症和先心病筛查等多项惠民实事。建成市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1个,不断提升全县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控。一是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持续开展0—6岁适龄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全县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0%以上。二是不断加强传染病监测及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丙类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三是艾滋病、丙肝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力打好富源县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巩固提升艾滋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3个核心指标。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有效控制丙肝疫情。四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化解工作。指导并督促有关单位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化解各项工作,做好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及上报工作。

(四)持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常态化督促2个乡镇持续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县城建设、国家卫生县创建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暗访通报,共交办8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04,336,11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235,275.5,占总收入的24.4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95,711,877.5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4.06%;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388,963.43,占总收入的1.5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801,895.82元,增长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048,298.05元,增长10.1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2,703,094.29元,下降0.45%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其他收入增加6,456,692.06元,增长108.84%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专项债券资金收入77,000,000.00元本年度受经济环境影响,医疗机构收入减少;本年度新增债务预算收入9,028,9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04,307,748.45。其中:基本支出541,076,463.46,占总支出的67.27%;项目支出263,231,284.99,占总支出的32.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193,178.35元,增长3.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589,956.01元,下降5.19%;项目支出增加58,783,134.36元,增长28.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专项债券资金支出77,000,00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076,463.4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238,007.98元,占基本支出的5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1,838,455.48元,占基本支出的4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231,284.9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基药补助(卫生室)部分省级补助项目支出2,454,512.00元,主要用于持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重点人群重点药品使用管理,完善短缺药品清单管理机制、深化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做好重点药物管理,开展医疗机构处方抽查,规范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加大药学人才培养、加强药师待遇和作风建设。

2.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支出金额共计6,428,027.51元,主要用于巩固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有序提升慢病管理综合服务能力及中医药服务管理能力;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及中医药健康指导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为服务重点,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核病、艾滋病、丙肝等重大传染病以及重点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核酸检测费用项目支出金额共计7,679,9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全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

4.计划生育补助项目支出5,336,260.00元,主要用于全面贯彻落实生育补贴惠民政策,发放辖区内符合条件人群的二、三孩生育补贴。

5.卫生系统行政目标运行项目支出159,582,585.48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二级单位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县域医疗资源布局、持续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等特定行政目标。

6.采煤沉陷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支出4,7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房屋改扩建工程项目专项经费。

7.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支出77,000,000.00元,主要用于富源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35,275.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2%。与上年相比减少58,951,701.95元,下降33.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50,20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完成年初预算的84.6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45,6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75,2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助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8,941.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8,017.4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453,245.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职工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和遗属补助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计划生育家庭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计划生育补助经费未足额拨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790,67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9%。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185,895.02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机关日常运行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04,512.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乡村医生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14,581,605.97元、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2,595,315.65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立医院(富源县人民医院、富源县中医医院)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42,024,514.99元,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420,076.57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乡镇卫生院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658,905.23元,主要用于我部门疾控中心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1,356,866.42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6,528,001.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及专项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机构234,765.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二级单位富源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采供血机构97,200.00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70,863.23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88,673.4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941,3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服务54,320.88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12,2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224,06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5,420.87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74,686.59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5,489.65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003.73元,主要用于我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42,0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培训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无偿献血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年初无此项预算。其中: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4,75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二级单位富源县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煤沉陷区项目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采煤沉陷区项目为本年度新增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4,39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11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34,395.8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及在职转退休人员购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262.00元,决算为153,933.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17.48元,下降8.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720.00元,决算为151,088.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18%,完成年初预算的94.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42.00元,决算为2,8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5%,完成年初预算的4.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436.52元,增长7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154.00元,下降96.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8,154.00元,下降96.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6,262.00,支出决算为153,933.42,完成年初预算的68.0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17.48元,下降8.1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9,720.00,决算为151,088.42,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6,542.00,决算为2,845.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创建爱国卫生接待支出72,279元,因此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4,436.52,增长7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154.00,下降96.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8,154.00元,下降96.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增加公车维修费支出43,118.2元、公车加油费30,000.00元;本年度减少创建爱国卫生接待支出72,279元,因此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富源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4,351.37比上年增加3,013,766.89,增长49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代付富源中山医院疫情防控补助经费支出261,400元、老年社团经费支出9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118.1元、乡村医生工资2,453,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8,515.00元、水费21,305.50元、电费29,230.00元、邮电费22,797.02元、物业管理费10,000.00元、差旅费16,932.43元、会议费7,180.00元、公务接待费2,845.00元、劳务费2,481,900.00元、委托业务费339,400.00元、工会经费24,900.00元、福利费177,0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188.42元、其他交通费用318,1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富源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020,752,021.83 元,其中,流动资产615,123,855.97 元,固定资产292,737,257.67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4,444,196.43 元,无形资产8,156,805.28 元(净值),其他资产289,906.48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36,150.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83,548.8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2,274.02;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60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2,027.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5,2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6,763.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4,705.9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0,659.1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使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15.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16.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7.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18.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20.“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6101111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305373069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