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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6:01  来源:富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曹如慧  浏览次数:93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000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工作;拟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按照规定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和县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领导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县级领导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制定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和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县级重要公务接待,指导、监督和检查县级机关和各乡镇(街道)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和资产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下属单位未独立开展收支核算。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

车辆编制40辆,其中:局机关车辆编制1辆,县公务用车39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其中:局机关实有车辆1辆,县公务用车平台实有车辆3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履行党建责任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组会议22次、“三会一课”2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共6次,研究部署全年工作任务。组织警示教育专题会议1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清廉云南、清廉曲靖、清廉富源等微信公众号,自觉学习公众号推送的廉政提醒及典型案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做好“固堤行动”自查,深入推动清廉富源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民主生活会、“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四是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辅导解读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逐章逐条研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五是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不向驻村工作队员安排单位业务工作要求,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深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二)公共机构节能,强化节约示范

一是巩固好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已申报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县直51家党政机关已经全部完成创建任务。今年以来,深入推动51家节约型机关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统计数据审核上报。持续开展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系统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直报系统”72家单位上报数据完整、合理。三是开展节能宣传系列活动。积极组织“线上+线下”的节能宣传活动,倡导全县公共机构“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着力营造节能增效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三)公务用车保障,做到规范有序

一是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到位。强化公车科学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坚持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定点加油“三定点”管理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全年累计调派公务用车2660车次,安全行驶198716公里,实现了公务出行安全有序。二是完成2023年度公务用车数据填报工作。完成对纳入公务用车统计报告范围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共74家报送的数据审核工作,及时指导完善不准确数据、不规范内容。三是抓好县直单位司勤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教育。分批次组织县直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员、调度员、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三员”行车安全意识,筑牢安全文明行车防线。四是严格落实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要求。在节假日前向全县各单位转发关于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停驶的通知7份,提醒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相关规定。节假日收假后,迅速组织开展无任务出行核查工作,全年共核查64个单位239条无任务出行情况,形成节假日无任务出行核查情况报告11份。五是严把公务用车更新、处置审核关。全年累计向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购配置救护车1辆,申请报废公务用车2辆。六是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跟进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印发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围绕整治重点通过对录入监管平台的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和排查,深入推动清廉富源建设。

(四)国有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不断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办公用房调剂。坚持科学调配和节约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拟调整的13家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筹办公需求和配套保障需求,按标准严格核算办公用房面积,深入推动办公用房管理合规、高效。二是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审核。完成5家单位待处置国有资产审核工作,落实责任,确保规范。三是完成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完成全县66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信息统计填报,持续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信息化。

(五)公务接待服务,做到务实节俭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严格落实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的要求,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接待。二是严格审批公示。定期对公务接待进行统计汇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年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积极营造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反食品浪费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文明餐桌”等主题宣传,努力让“光盘行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普遍共识和行为自觉。

(六)机关综合服务,细心细致周到

一是做好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监督物业公司做好机关办公区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加强水、电供给及绿化、环境卫生等物业管理服务。认真开展各类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工作,全年维保电梯24次。二是机关会务保障圆满完成。对各会议室硬件做到逢会必检,确保各会议室高效运转,在保证服务质量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将服务精细化。全年共服务保障会议396场次,会务服务保障做到“零疏漏”。三是加强机关办公区管理。定期更新车牌信息,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询问登记,落实来访办事群众登记流程,引导办事群众有序办事。新建电动车、摩托车停放棚1座,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区停车秩序。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定期不定期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行动、即刻整改,确保机关大院安全工作落实落细,全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机关办公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116,61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6,616.76,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53,403.18元,增长22.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3,403.18元,增长22.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调入和年度工资福利晋级晋档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县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116,616.76。其中:基本支出10,775,217.54,占总支出的66.86%;项目支出5,341,399.22,占总支出的33.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53,403.18元,增长22.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12,315.84元,增长16.33%;项目支出增加

1.441,087.34元,增长36.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调入和年度工资福利晋级晋档调整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县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75,217.5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支出7,512,725.68元,占基本支出的69.72%;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3,262,491.86元,占基本支出的30.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41,399.2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机关事务管理服务项目经费5,054,170.28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水电供应、办公区域和办公楼维修维护、办公用房租赁、会议和公务接待服务、购置办公设备及其他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县人民政府招待所老旧住宿区修缮改造工作。

3.公务接待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及其它区县来富检查、指导、调研、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4.聘用人员经费项目 107,228.94 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费支出,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6,616.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53,403.18元,增长22.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35,351.5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构运转办公支出、县级机关事务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未能实施。

2.外交(类)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0.节能环保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1,250.00元,决算为1,791,50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8563.7元,增长30.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188,250.00元,决算为1,192,634.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3,000.00元,决算为598,8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43%,完成年初预算的77.47%。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0304.30元,下降1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98,868.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8,8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1,250.00,支出决算为1,791,502.40,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8563.7元,增长30.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88,250.00,决算为1,192,634.4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73,000.00,决算为598,868.00,完成年初预算的77.4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紧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务接待经费未能按照年初预算数给予拨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上年无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上年无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0,304.30,下降1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8,868.00,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8,8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因县级财力紧张,未预算县级专项公务接待经费,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及其它区县来富检查、指导、调研、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初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故相关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839,903.88元,其中,流动资产343,391.63元,固定资产2,496,512.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3,584.5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4,666.1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6,00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0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480.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8,480.8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6,480.8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6,480.8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55201111

富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41133095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