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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5:33  来源:富源县大河卫生院  作者:温绍江  浏览次数:118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6100601000

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人员、财务、药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制本区域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卫生院统计及上报工作;搞好爱国卫生运动的技术指导、传染病管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业务技术,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医学科、口腔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公共卫生服务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科。同时下设门急诊科、医保科、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辅助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富源县卫生健康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3辆。车辆超编原因:本单位为了满足急诊急救需求,配置了医用救护车2辆、医疗巡诊车1辆,导致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富源县大河镇党委、镇政府及富源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院职工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卫生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1.认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明确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疾病发生、流行情况,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工作。2.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实行统一网上(集中)采购。3.落实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和监管工作。4.认真贯彻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对村级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财务、药品购进、人员调配实行了统一管理,坚持集体办医,轮流值班制度。5.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补齐乡村卫生健康服务短板,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活动,不定期组织义诊活动和“三下乡”活动,积极宣传和参加无偿献血活动。7.坚持依法行医。加强党风廉政及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就医满意度和体验感。8.聚焦机制管理,完善卫生院管理运行规则。一是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各科室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卫生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卫生院经费,确保各项业务支出有保障。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方便患者就医,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度收入合计16,975,36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1,236.08元,占总收入的25.81%;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12,594,128.1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4.19%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对比减少3,248,663.31元,下降1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52,253.84元,下降54.52%;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2,003,590.53元,增长18.92%;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本年度除正常保障在职在编、退休人员、遗属补助人员经费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等上级补助资金拨付不足,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单位就医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医疗设施不断升级和优化,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不断升级,积极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患者健康意识增强、患者就医频率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6,975,364.26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7,980.27元,占总支出的65.73%;项目支出5,817,383.99元,占总支出的34.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48,663.31元,下降16.06%。其中:基本支出增长5,434,453.28元,增长94.95%;项目支出减少8,683,116.59元,下降59.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缴纳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患者健康意识增强、患者就医频率增加,药品和卫生材料消耗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除正常保障在职在编、退休人员、遗属补助人员经费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等上级补助资金拨付不足,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大河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57,980.2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56,001.27元,占基本支出的50.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01,979.00元,占基本支出的49.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大河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7,383.9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经费18,858.00元,主要用于年度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事业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5,271,249.5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单位日常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3.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12,558.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经费214,718.40元,主要用于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1,23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81%。与上年相比减少5,252,253.84元,下降54.5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除正常保障在职在编、退休人员、遗属补助人员经费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等上级补助资金拨付不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1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完成年初预算的91.9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4,400.00元,主要用于全额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933.60元,主要用于全额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8,858.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208.83元公用经费未拨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70,53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额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全额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指标未拨付;另一方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年内按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3,577,101.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2,558.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4,718.4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913.36元,主要用于全额在职在编人员、全额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125.44元,主要用于全额在职在编人员职工、全额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123.10元,主要用于全额在职在编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50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505.18元,主要用于全额在职在编人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富源县大河卫生院资产总额24,484,990.83,其中,流动资产7,577,164.56,固定资产16,126,846.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780,980.0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46,852.3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67,804.09。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2,274.02;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7,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7,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9,1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1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510036100601111

富源县大河卫生院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40842344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