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15:11 来源: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作者:何贵保 浏览次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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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社会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实社会工作。
2.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处理、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协调处理信访工作重大问题,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5.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就业群体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7.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治理科、“两企三新”组织科、社会工作促进科、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科。所属单位1个,单位名称是:富源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富源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富源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中心为我单位下属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规格为正股级,类别划分为公益一类,核事业编制 6 名,设主任1 名,副主任1 名,财务未独立核算。
富源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参与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协调推动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培训,培育志愿精神、志愿文化;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性、示范性志愿服务重大活动;完成县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富源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中心有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厘清职责定位、强化理论武装,社会工作政治方向校准把稳。一是坚持以学习开篇。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9次部务会(扩大)会议,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党纪律教育集中学习,举行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交流发言7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纪律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清楚认识社会工作部门的使命任务,凝聚起切实做好社会工作的思想共识。二是坚持以调研开路。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核心职能,分管副部长领衔拟定4个调研课题,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寻找思路、制定政策,现已形成调研报告,为打有把握之仗奠定基础。三是坚持以实干开局。奔着问题去、朝着困难上,不回避矛盾、不推脱责任,俯下身子抓落实,把“三法三化”“三个马上”要求培养成为推动工作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及时研究制定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清单,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实现社会工作高开稳走。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建立十二项工作机制,“大信访”工作格局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涵盖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包案化解、接访下访、源头预防、化解责任、应急劝返、依法治理、考核评比、追责问责、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十二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领导包保、属地管理、部门主管责任,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形成“大信访”工作格局。二是推行民意收集“三征三问”,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党员征求群众意见,上门向群众问需。依托“睦邻微格”、党员责任区全面建立“1+N”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适时上门走访,深入了解群众身边的生产生活小事、盼望解决的难事、关心关注的大事,形成群众需求清单上报党支部。支部征求党员意见,开门向党员问症。依托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收集汇总群众反映需求清单,并组织党员共同讨论,剖析问题背后的根源,分类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类、民生民计类、事关发展类等意见建议清单上报党总支。党委征求总(支)部意见,敞门向基层问策。依托乡镇(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采取邀请总(支)部书记列席、集中座谈或个别约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清单的办理建议,制发交办单限时办结。三是开展四项专项行动,社会大局持续安全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信访法治化”专题培训,印发“应知应会手册”“工作指南”“导引图”“路线图”,深入开展重点信访问题“百日攻坚”“两拖欠”“重访”“矿村矛盾”专项行动,严格实行“周调度、月提醒”制度,办结重点积案182件、办结率88.09%,化解矿村矛盾共8起,追缴清欠5509.66万元,实现信访总量下降、到京越级访下降、到省越级访持平的良好态势。
(三)推行试点创新、强化减负赋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成果丰硕。一是定方案、盯重点,把握试点“方向”。深刻领会省委王宁书记,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刘非部长,省委常委、市委杨斌书记对党建引领基层试点工作的批示精神和省级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会同行管部门全程参与制定了“1+4+1”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强指导、破难点,开准试点“药方”。牢牢把握各项重点工作时间节点,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进工作,以增强基层党组织“两个功能”、充分发挥“两个作用”为抓手,深入试点镇、村(社区)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蹲点指导,共同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抓创新、推亮点,总结试点“经验”。用好典型引路法,坚持试点乡镇、工作专组、工作专班齐发力,总结形成的矛盾纠纷调处“3342”、防汛减灾“433”工作机制,护林防火“四全”、关爱“一老一小”“171”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同步在回隆社区推进省级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在白马村推行以村规民约为重点的积分制管理试点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四是找根源、抓整改,切除基层“病灶”。牵头制定《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清单》,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组织开展村级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问题排查整改,累计清理拆除规范村(社区)机制牌子946块,其中,外部挂牌619块,内部挂牌327块,确保基层外部牌子数量、名称和式样严格按照省市规范悬挂,顺利通过市级开展的外部挂牌实景图片验收。注销政务微博号1个,整改疑似失管失效公众号21个,解散QQ、微信群400余个。启动倒查提醒机制,统一全县村级组织证明事项出具情况登记,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清理规范村级组织不应出具证明事项30余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和层层开具证明等现象有效杜绝。
(四)聚焦抓实“三基”、强化有效覆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蹄疾步稳。一是统筹联动抓“三基”。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的原则,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部署推动、随机抽查督导,采取“上级重点推送—行业审核校对—属地走访核对—党统数据比对—工委会商研判”工作流程,扎实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做到了企业法人情况清、单位运行情况清、组织建设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党建阵地情况清、组织作用发挥情况清“六清”。二是集中攻坚抓覆盖。深入实施“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集中统筹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资源,统一制作覆盖工作指导手册,采取不规范的调整一批、符合条件的新建一批、不存在的撤销一批、无党员的指导一批“四个一批”方式,突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重点“点对点”同步开列工作任务清单,做到应建尽建、有形有效。现已摸排的339家非公企业、239家社会组织及50家新业态企业中,党组织覆盖316个、覆盖率50.32%,派驻党建指导员156名,工作覆盖317个、覆盖率50.48%。行业协会商会已成立党组织3个,覆盖率达10%。三是分类指导抓规范。聚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跟进指导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推行“1+5+N”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不断提升支部活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破解难题抓创新。聚焦党建服务中心大局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出台《富源县抓党建促煤炭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富源县铝产业链党建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煤炭领域党组织负责人均由属地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在产煤乡镇推行“乡镇党委+行业党组织+煤矿企业党组织+村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联盟制度,订立盟约、制定计划、互促共进;在产业园区打造“园区党工委+国企(链主)+民企(链企)”铝产业链党建共同体,“五共”同创、抱团发展。五是典型引路抓示范。推行“三法三化”,推动落实行业党委、委员单位党建工作联系点、直报点制度,组织开展“三送三进”活动,征集需求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开列服务清单为企纾困解难;聚焦助力乡村振兴、融入基层治理,分层分类驻点指导,扎实开展党建“龙头”示范选树工作,德鑫集团捐资助学、今飞集团“办班”育才、煤矿企业定向招工等惠民利民之举蔚然成风,示范带动效应日益凸显。
(五)弘扬志愿精神、强化组织发动,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广泛发动建队伍。采取“面向社会引、立足本土育、激励保障留、搭建平台用”等方式,累计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基层治理专干113名,发动社区干部考证22名,全县社会工作者达875名。采取“党员干部带头、各类组织从业人员跟进、广大群众参与”等方式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建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累计注册登记了志愿者129435人,组建志愿服务队911支,其中:专业志愿服务队13支。突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干部包保团、医疗服务团、教师护航团、巾帼暖心团、志愿服务团、邻里守望团及专业社工团等七支队伍。二是因地制宜搭平台。发挥乡镇(街道)“轮轴”作用,探索“社工+志愿者”融合发展模式,依托镇级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在墨红、后所、大河、竹园、老厂5个乡镇注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覆盖建立“朝夕关爱服务站”,整合综治信访、乡村振兴、派出所等部门力量,每个乡镇(街道)明确3—5名专职人员负责统筹。三是“点单”机制优服务。在朝夕关爱服务站的统一调度下,建立对象点单、站点派单、队伍接单、群众评单的“四单”工作机制,提供“点单式”关爱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经组建172支医疗服务团、3069支邻里守望团、183支教师护航团、72支巾帼暖心团和13支社企援助团,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敲门问需、上门问诊、巡门问候、登门问学、串门问情、寻门问暖、进门问难的“七门七问”关爱服务,3996名干部结对包保6307名留守人员,235位“爱心妈妈”帮助留守儿童实现36个“微心愿”,开展医疗服务群众6000余人次。四是帮扶资金强保障。按照自愿、无偿、合理、守法的捐赠原则,采取“社会各方捐助一点、政策资金整合一点、集体经济补充一点”的方式,广泛动员民间自主筹集资金,制定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保障关爱服务可持续。截至目前,已累计筹集资金1148万元,帮扶救助困难老人和困境儿童1200余人,激励优秀困难学生600余人、模范家庭129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802,173.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173.91元,占总收入的96.2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7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02,173.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2,173.91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2024年4月新成立,无上年收入决算数据可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776,567.91元。其中:基本支出668,248.91元,占总支出的86.05%;项目支出108,319.00元,占总支出的13.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76,567.91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8,248.91元;项目支出增加108,319.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2024年4月新成立,无上年支出决算数据可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8,248.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673.91元,占基本支出的7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7,5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28.07%。人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74,249.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319.00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单位开办经费103,925.00元,主要用于单位新成立时购买办公电脑、家具、办公用品、网络信息系统安装等支出。
工会经费4,39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173.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上年相比增加772,173.9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4月才成立,无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1,8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2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7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8.00元,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8.00元,决算为9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 ,完成年初预算的28.18%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较上年增加9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8.00元,支出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8.00元,决算为9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8%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4月才成立,年初无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4月才成立,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社会工作的调研、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575.00元,比上年增加187,575.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4月才成立,上年无此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富源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资产总额229,306.91元,其中,流动资产72,883.58元,固定资产156,423.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306.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423.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2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250607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