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6:43  来源: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作者:吴霞  浏览次数:146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5301000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城市综合管理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制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负责全县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富源县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与城市综合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规划执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4.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乡镇(街道)区域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7.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集中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指挥调度和数据汇总、研判工作。8.负责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业务工作和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宣传科、城市管理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为:

1.富源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2.富源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3.富源县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这就是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2024年末编制实有人员1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人,事业工勤人员4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55辆,超编0辆。(实有在用车辆148辆其中:环卫专用电瓶三轮车61辆;环卫专用燃油车48辆;绿化洒水车6辆;高空作业车3辆;城管执法车29辆,公务用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我局牵头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暨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扬尘污染、交通秩序等十项专项整治提升行动通过机制创新、优化管理、联合执法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在攻坚破难、联动共治、宣传引导等方面持续发力,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更加畅通有序,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党的建设引领前进。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城市管理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积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推动各党支部广泛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凝心铸魂、聚力用劲,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坚持党管思想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情处置和评论引导,多媒体互动讲好城管故事,正能量愈发充盈。

(二)城市管理行稳致远。进一步优化理顺体制机制,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挂牌、三定方案制定、部门设置、人员转隶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加强队伍整合优化,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0名干部调整到两个街道,开展城管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联巡、联动、联检、联责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科学专业,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构筑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

(三)强化市容秩序整治。整治占道经营6500余次,劝离流动摊点10300余处次,清理乱堆放杂物、垃圾300余处,清除小广告196处82平方米。对县城区范围内2200余块灯箱广告牌进行摸排,整治户外广告35起。清除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等停车障碍设施的行为8起,清除私自划设机动车停车位20余个,拆除新增两违17处、面积约1500平方米。排查出历史遗留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点位630个,违建占地面积61261.12平方米。富源县城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集中整治方案、通告、意见,已完成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下一步,报请县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后印发实施。目前,正在开展集中整治前期工作。

(四)强化清扫保洁管理。确定县城区环卫清扫保洁面积为206.77万平方米,河道保洁面积28.4万平方米,县城区范围内免费开放31座公厕,建有20座洗手台等公共设施,安排环卫人员381名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投入环卫车76辆、清扫车9辆,确保金城路、鸣凤路、玉顺街、文化路一天5次机扫,胜境大道、胜境街、太和街等9条道路一天3次机扫,北片区14条市政道路一天1次机扫。加强环境卫生巡查考核力度,不定时对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清扫清运存在问题405个,已督促建投公司全部整改完成,并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费用;组建环境卫生处突应急队伍,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置设备投入。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和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等要求,日清理垃圾约182吨,累计清理处置垃圾8.81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优化市政管网。2023年,配合住建部门争取到排水防涝国债资金2184万元,正在实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对中安街、清溪路、建设路、金城路等路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预计2025年4月竣工。二是改善市容市貌。每天动态巡查,做好全县4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3.8万株乔木养护工作。实施县城区绿化亮化工程,补绿植绿3664.5 平方米,维修更换残旧及故障路灯1700盏次,投入26万余元新增富墨路段路灯22盏次,确保城区亮灯率达98%以上,重要节假日城区主要道路亮灯率达100%。三是完善环卫设施。现有清扫车、抑尘车等12辆,垃圾桶1041只、果皮箱1075只、垃圾分类亭20座,其中增加300只垃圾桶、拟增加垃圾分类亭83座,机械化清扫率达81.84%。四是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该项目已建设完成,2024年6月运营管理团队已入驻,10月实现垃圾进厂,11月并网发电全面投运,彻底解决全县生活垃圾末端处置问题。

(六)强化交通拥堵治理。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一是运用智慧停车。县城区道路895个车位接入曲靖智停,初步实现县城区停车资源智能化管理。完成鸣凤路4个停车场89个车位的智慧化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二是探索分时段免费停车。在体育公园、老看守所停车场、鸣凤路停车场,鼓励落实月租、年租优惠政策,实行晚八点至早八点免费停放政策。三是加强非机动车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位5938个,新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248个。四是常态化开展停车秩序整治。采取短信提醒、教育劝导、依法查处等方式,规范交通秩序和交通行为,累计教育劝导机动车乱停乱放2.4万余起,依法查处 1.9万余起。

(七)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投入2辆洒水车配合雾炮车,每天开展一次降尘作业,针对节假日、夏季等重要时段,增加主要道路洒水、雾炮车喷雾频次。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将县城区9个在建工地纳入台账管理,清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点位71个约30万吨,检查散装货物运输车辆411辆,查处违规运输28起、处罚25起。

(八)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辖区内2家天然气企业,3家燃气充装站,48家燃气经营门市,930余家用气全覆盖。2024年以来,集中检查6次,发现问题46个,督促经营户立行立改,46个问题已按照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九)强化惠民便民服务。一是设置便民服务点13处,为流动摊贩提供稳定、安全的经营场所,既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又能保证流动摊贩的经营秩序。二是规范集市管理,实行定人定时定区定责常态化巡查监管,重点部位安排人员蹲点值守,文明劝导流动摊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做好夜市管理,按照分散规划布点,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目前将夜市摊点规划在建设路集中经营。夜市摊点采取准入备案制,要求摊主安装油烟净化器,自行配备垃圾桶、油污垫,做到摊清地净,不得噪声扰民。配合行政审批局做好门头装修备案、占道施工、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346件。

(十)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积极组织500余人次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业务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5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起,简易程序案件68起。设立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切实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84件,其中信访件、领导交办件9件,市长热线175件,处置率100%。2024年承办政协提案24件、人大建议10件,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十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富源融媒、政府网站及两微一端等平台刊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宣传报道300余条、宣传标语9000余条、公益广告800余条,利用应急广播体系和200余块LED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精细化管理动态及有关知识,切实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9,952,53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40,738.07元占总收入的99.38%;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11,795.19元,占总收入的0.6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22,333.26元,增长2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10,538.07元,增长2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垃圾填埋处置费用5,000,000.00元,在编人员增加了21人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11,795.19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铁塔公司电费收入311,795.1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9,952,533.26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1,265.68元,占总支出的29.00%;项目支出35,471,267.58元,占总支出的71.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57,233.26元,增长23.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4,865.68元,增长3.54%;项目支出增加9,162,367.58元,增长3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日常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81,265.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43,915.45元,占基本支出的9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7,350.23元,占基本支出的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71,267.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11,352.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执法经费补助项目经费1,936,134.01元,主要用于相关执法工作中公用经费不足部分支出。

3.路灯电费及路灯维修费项目经费6,787,758.84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和维修维护费支出。

4.春节慰问金项目经费199,6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春节期间一线工作人员。

5.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311,795.19元,主要用于支付路灯照明费用。

6.环境卫生管理项目经费16,883,839.0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及清运处置费用支出。

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行性调研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行性调研费用支出。

8.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经费1,53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费用支出。

9.数字化城管项目专项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管建设费用支出。

10.园林绿化管养及市政设施维修专项资金2,390,788.54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管养及市政设施维修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40,738.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相比增加9,410,538.07元,增长23.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5,97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及遗属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财力不足,调减年初预算。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04,85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调年初预算。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591,35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7%,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及项目类费用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财力不足,调减年初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300,3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完成预算的106.7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1人,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950.00元,决算为3,32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5.84元,增长107.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50.00元,决算为2,695.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1%,完成年初预算的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1.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95.84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70.00元,下降60.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950.00元,支出决算为3,32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25.84元,增长107.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3,950.00元,决算为2,695.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之财政财力不足,未按预算足额安排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95.84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0.00元,下降60.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70.00元,下降60.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监管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350.23元,比上年增加490,850.23元,增长335.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8,435,470.06元,其中,流动资产5,637,336.13元,固定资产127,98,133.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7,12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03,666.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0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462,1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462,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172.5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1,39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907.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89,491.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59,399.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86,796.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2508045301111

富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41006260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