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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云南函恒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5 16:20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作者: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  浏览次数:47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15—2025年9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622439    0874-4618648

通讯地址:富源县胜境街道外山口社区麦坪河村336号  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云南函恒煤业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委会大浪滩

建设单位

云南函恒煤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曲靖市坤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3600m2,拆除场地现有砖混建筑,新建洗选车间、制砖车间、原料大棚并配以仓储、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煤矸石30万吨生产煤矸石免烧砖8000万片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土方开挖湿法作业;

3)土石方、建筑材料用篷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降低扬尘的影响;

4)施工工地场界采用围挡等遮挡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粉尘的扩散;

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6)项目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区,对轮胎和车身进行冲洗,加强管理,要求对车辆清洗干净、对货厢进行篷布覆盖密闭。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施工废水由于SS含量较高,不能直接排放,可经厂区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外排;

2)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严禁排入周边农田;

3)加强管理,节约用水,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

2)合理施工布局:施工场地布置时高噪声设备应尽量布置在地块中间,同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在距离保护目标较近的部分,应设置简易挡墙,隔离施工作业场地,且避免夜间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4)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减少鸣笛。

5)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

2)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3)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外运弃方。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制砖车间(破碎、筛分、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破碎机、筛分机上料口处各设置1个集气罩,下料口封闭;搅拌机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原料堆场、精煤堆场、中煤堆场、煤泥堆场、煤矸石转运场、砂石料堆场采取“堆场封闭防扬散、堆场铺设防渗层、堆场设置四边挡墙防流失”的三防措施,同时原料堆场大棚内设置降尘喷头。原料堆场、砂石料堆场、皮带输送机上料区设置喷雾降尘;制砖车间封闭;铲车上料、皮带输送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水泥筒仓水泥装卸粉尘经筒仓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限速行驶;密闭运输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一个容积为400的循环水池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次精煤压滤水、浓缩上清液、煤泥压滤水进入循环水池后回用于煤矸石洗选不外排。

2)设置渗出水收集沟、一个5m³的渗出水回收池、配套设置回用水泵、管道渗出水经收集后经清水池回用于煤矸石洗选不外排。

3)设置一个容积为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雨水收集沟和弃流装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煤矸石洗选不外排。

4)设置1座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5m3/d),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旱作”标准后暂存至生活污水收集池,非雨天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5)厂区入口内侧安装一座洗车台(L=9m、B=7m、H=3m),配套自动感应冲洗设备、手动高压水枪、32m四边截流沟以及12m3三级沉淀池,同时要求建设单位配备2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冲洗工作。洗车废水由三级沉淀池(12m3)沉淀处理后经循环水池回用于煤矸石洗选。

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产噪设备设置在大棚内,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规范设置煤泥堆场,水泥硬化地面,洗选后煤泥规范暂存于洗选后煤泥堆场,作为副产品外售煤泥烘干厂用作烘干原料;

2)渗出水收集池污泥、洗车废水收集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与煤泥一起暂存于煤泥堆场,作为副产品外售;

3)布袋除尘灰统一收集后用作制砖原料

4)边角料和废砖坯统一收集后返回制砖生产线重新加工

5)项目区内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带盖垃圾桶内,收集后的生活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

6设置10m2的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设置标识标牌,废矿物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矿物油收集暂存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执行,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