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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废公告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5-06-27 09:33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433

根据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云0325执849号之一、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云0325执849号之一裁定及要求。将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徐正勤与宁粉荣共同共有富源县太和街225号城中城7幢2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到万艾全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及房屋共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20710号、房富建房共字第00712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1.2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总层数为2层,所在层数为1-2层。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富源县国用(2005)第893号,权利人张浩宇为上一任权利人,因与房产证记载的权利人徐正勤和宁粉荣过户时未同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转移手续,致使权利主体不一致,该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出让时间:2004年08月15日至2044年08月14日),分摊土地使用面积39平方米,地号为C-13-25-18,土地用途为综合,因其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裁定及要求,现公告作废“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20710号、房富建房共字第007127号、富源县国用(2005)第89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权利人由徐正勤、宁粉荣及张浩宇转移登记至万艾全名下。公告期限:20250630日至 20250718,不动产权利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