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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8 09:26  来源: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文号:富政复〔2025〕58号

文件类型:项目文件

项目个数:1

资金金额:45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4142号)

预算年度:2025

监督举报电话:0874-4612635(县农业农村局)

          0874-6032080(县乡村振兴局)

              12317(省级)

 

附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47


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富农请202511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压实责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快速推进,尽早发挥效益。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源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富农请〔2025〕11号)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富源县2025年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富源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164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4142号文件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分类施策,突出特色,健全机制,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共建共治共管格局,现拟实施富源县2025第一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有机结合、互促互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特恳请予批复实施。

 

   当否,请示。

 

          

 

 

富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13

(联系人及电话:高江飞  0874-461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