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17:29 来源: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下列药品经营企业予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1 | 富源县滇宏药品经营部凤鸣大药房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清溪路60号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仅限于胰岛素)。 (以上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 滇DB325114 |
2 | 富源县滇宏药品经营部文化路大药房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文化路181号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仅限于胰岛素)。 (以上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 滇DB325181 |
3 | 富源县滇宏药品经营部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中安街48号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仅限于胰岛素)。 (以上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 滇DB325017 |
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已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药品经营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