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5 17:04 来源: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富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下列药品经营企业予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1 | 宣威市福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太和社区清溪路440号 | 中药饮片(预包定装),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 (以上范围不含冷藏及冷冻药品) | 滇DB8743158 |
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已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药品经营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