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18:46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70
兹有不动产权利人伍宣顺(曾用名伍兴顺)、王竹兰,其“房富建房共字第000228号”房屋共有权证,“富源县国用(2002)字第16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城中安街303号,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2.42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次:5层,房屋结构:混合。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地号为:C-16-10-F7-28。伍宣顺(曾用名伍兴顺)、王竹兰于2024年03月22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4月15日,公告事项:作废“房富建房共字第000228号”房屋共有权证,“富源县国用(2002)字第16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补办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