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5 16:14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344
兹有不动产权利人秦大蛮、赵彩珍,其“富源县国用(2002)第23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3425号,房富建房共字第00031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富源县中安镇金城路,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地号:C-12-1-2-F2-5,土地使用分摊面积:14.88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9.28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次:4层,房屋结构:砖混结构。秦大蛮、赵彩珍于2024年01月03日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遗失补发并签署遗失声明作废该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26日,公告事项:作废“富源县国用(2002)第23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3425号,房富建房共字第000318号”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并补办新不动产权证书,若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