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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富政征预公告〔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03-07 16:35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1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富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富源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 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胜境街道四屯社区居民委员会敖家居民小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7.7403公顷。

   途:殡葬用地。

三、 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富源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将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 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富源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pdf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