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16:36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
(一)征地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件:《关于富源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422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0月21日
二、被征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富源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位于胜境街道腰站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次征收土地属胜境街道腰站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38.7665公顷。其中,农用地30.7699公顷(耕地23.7786公顷)、未利用地7.2260公顷、建设用地0.7706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需申请复议的,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富源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土地示意图.docx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