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4:52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221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云0302执恢341号之二、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云0302执恢341号之二的裁定及协助执行要求,不动产权利人谢建云,坐落于富源县城玉顺街8号1幢601室的不动产将转移登记到赵宏飞、龚学英名下,其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19124号,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51.72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为132.69平方米(扣除挑廊建筑面积),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次为6层。土地证号:富源县国用(2006)第122号,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土地批准面积:288.0平方米,实测分摊土地面积:21.01平方米,土地批准用途为综合,实际用途为住宅,因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裁定及要求,现公告注销“富源县国用(2006)第12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权利人由谢建云转移至赵宏飞、龚学英名下。公告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 2023年10月24日,房屋和土地权利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