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5:33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380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下列非煤矿山采矿权人未在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吊销(注销)采矿许可证。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8月23日在富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了《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富源县关闭退出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申请注销公告(2023年第三批)》,要求采矿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截至2023年9月23日,下列采矿权人未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件:富源县关闭退出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名单(2023年第三批)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富源县关闭退出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名单(2023年第三批)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
1 | C5303252011057130118193 | 富源县中安镇鸿翔石材厂 | 富源县中安镇鸿翔石材厂 | 2016年08月26日 | 2018年08月26日 | |
2 | C5303252009097130041478 | 富源县墨红镇新发采石场 | 富源县墨红镇新发采石场 | 2014年9月18日 | 2019年9月18日 | |
3 | C5303252009057120016354 | 富源县富村镇路源采砂厂 | 富源县富村镇路源采砂厂 | 2014年05月12日 | 2019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