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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富政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16号)

发布时间:2023-09-11 17:23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4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110kV铜厂输变电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0.8003公顷,共涉及1个镇2个村2个村民小组,具体为营上镇岩头村民委员会李家田村民小组、营上镇海丹村民委员会海丹二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110kV铜厂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富源县人民政府

2023911

附件

110kV铜厂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铜厂(16号).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