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11:11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464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5月11日至 2023年05月3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于2023年05月31日之后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方式:0874-4621236 。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陈方国 李召梅 |
宅基地 使用权 |
富源县大河镇脑上居民委员会脑上村 |
140.87平方米 |
住宅 |
2 |
陈方国 李召梅 |
房屋所有权 |
富源县大河镇脑上居民委员会脑上村 |
413.69平方米 |
住宅 |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