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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公告(富政告〔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04-28 11:34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5490

根据富源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富源县“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

(一)征地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176号)。

(三)批准时间:2023330日。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属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青石社区居民委员会、四屯社区居民委员会、外山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收土地总面积32.2391公顷。其中:农用地32.2391公顷(耕地21.9634公顷、园地0.2350公顷、林地4.5465公顷、草地2.2026公顷、其它农用地3.291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

三、征收土地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公告期为30天,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富源县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富源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富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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