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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富政告〔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1:30  来源: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7491

根据富源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结合富源县“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

(一)征地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二)批准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17号)。

(三)批准时间:202332日。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用地涉及富源县胜境街道办事处多乐社区居民委员会、海田社区居民委员会、青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安街道办事处紫泉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收土地总面积72.2034公顷。其中:农用地69.7669公顷(耕地24.4676公顷、种植园用地0.1458公顷、林地18.2728公顷、草地20.5703公顷、其他农用地6.3104公顷),建设用地2.0719公顷,未利用地0.0790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

征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本公告期为30天,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富源县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富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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