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注销公告第六期)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7  来源: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6541

买方杨礼昌/王秋月,卖方何正国/叶桂,买方于201147日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购买坐落于富源县城太和街40823单元52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08084/房富建房共字第0033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富源县国用(2002)字第1541号,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面积为15.93平方米,地籍号为:C-1-53-F2-29。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房权证富建房字第020825/房富建房共字第007186号,但双方未同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导致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买方于20230407日向我局提出申请,注销富源县国用(2002)字第154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由卖方何正国/叶桂转移登记到买方杨礼昌/王秋月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7条规定,现公告注销富源县国用(2002)字第154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土地使用权人由何正国/叶桂变更为杨礼昌/王秋月。公告期限:2023410日至2023427日,土地使用权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限内书面向富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新证。通讯地址:富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富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铁北站),联系电话:08744621236

特此公告




富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