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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进一步加强骨灰跟踪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10-25 21:10  来源:富源县民政局  作者:富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8006

当前,全县骨灰寄存率达33%,少数乡镇超过50%以上,为了加强骨灰跟踪管理,保证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放),有序降低骨灰寄存率,富源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骨灰跟踪管理的通知》(〔2022〕—17),要求:殡葬信息员要做好全流程跟踪服务工作,落实骨灰监管。在骨灰入公墓安葬前,县殡仪馆、丧属、公墓管理员要配合现场扫码确认并登记相关信息;骨灰安葬后,公墓管理员全程陪同并记录墓位号、安葬时间、方式等相关信息,殡葬信息员及时将安葬信息反馈县殡改办,乡镇(街道)公墓监管机构和县殡改办做好记录。

乡镇(街道)是殡葬信息员和公墓管理员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管和指导,对工作中不能坚守政策底线、群众反映差、履职能力弱的要及时清理更换;殡葬信息员和公墓管理员要自觉加强对殡葬改革政策、工作制度等的学习,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文明办丧,监管劝阻违规办丧行为,及时反映存在问题,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富源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