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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1 17:14 来源:富源县民政局 作者:富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31816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推进阳光低保的若干规定》(云民社救〔2018〕33号)要求,现将李家国等30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资金125.53万元;袁美香等2425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资金698.44万元;谢丫吉等1425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保障资金137.13万元,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监督举报电话:4612844。
附件:
1.富源县2021年11月份城市低保公示名单
2.富源县2021年11月份农村低保公示名单
3.富源县2021年11月份特困供养对象公示名单
富源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