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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1-00438
  • 2021-01-29 1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富源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0,我局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一是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合理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二是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态度,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领导分工,部门公文、经济信息、工作动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回复、部门预决算及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制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许可26项(3月以后全部划转行政审批局,目前剩余0项),本年度处理决定项目数量13个(其中:消防验收2个,道路(含人行道)开挖6个,开设临时施工通道1个,开槽引污1个,雨污管网改接和埋设3个,);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1项,本年度处理决定项目数量4个;政府集中采购1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减26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8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较之往年更加完善,但依旧存在着信息公开规范性不够强,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等问题。

2021年,我局将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新方案,压实信息责任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模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继续为全县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