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能源局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能源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1-01-08 16:50

按照富源县2020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总体要求,围绕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评价内容,结合能源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价。

一、履职尽责

紧扣“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主线,突出安全监管重点,铁腕整治煤炭重组,狠抓煤炭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生产原煤1076万吨、产值85亿元;完成煤炭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发电75亿度、产值28亿元。

(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严格执行《富源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规定》,实行领导分片挂钩、分局分片包保、驻矿盯守负责制,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坚持“县局每月1排查、分局每周1排查、煤矿每天1排查”和“日调度、周分析、月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双推进”机制,建立网格化分级管控制度,落实驻矿盯守包保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到班组、到岗位。全县地方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十二五”期间的0.529下降到“十三五”末的“零”,地方煤矿连续80个月实现安全生产。

(二)煤炭整治重组工作成效明显。按照云南省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煤炭行业整治重组工作。经过公示确认后,保留煤矿61处、规划能力4405万吨/年。列入直接关闭退出煤矿27处全部关闭到位,并通过省、市、县验收,整合(兼并)重组21处通过夹缝资源、井筒利用等论证。

(三)风险防范管控能力明显提升。以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开小灶”、“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一通三防”等专项活动为抓手,盯住重点煤矿、关键环节,全面部署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了“一矿一册”风险分析台账、“一矿一策”监管方案,制定了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瓦斯治理方面,严格执行“两把锁”管理制度,加强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引进瓦斯治理先进经验,煤矿瓦斯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水害治理方面,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有掘必探”措施,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理念,确保探放水措施落实到位。风险管控方面,健全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将全县煤矿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类,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监管。同时,在顶板、防灭火、提升运输等方面,积极开展示范达标创建工作。

(四)安全基础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建成县级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一张图、一张网、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21项功能集成和市、县、乡、矿四级联网运行。“五化”矿井建设稳步推进,已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23处、机械化掘进49处、高档普采11处,宏发煤矿率先在全市建成智能化矿井、在全省建成首个智能化无人(少人)采煤工作面投运。建成反应快速、协调高效、作风过硬的专(兼)职应急救援体系,2020年5月考核为一级质量标准化矿山救援队。

(五)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推进。认真整改中央及省、市环保督察存在问题,积极参与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深入开展“线索清仓”行动和“行业清源”行动,引导煤矿企业依法办矿、合法生产、守法经营。加强煤炭经营流通秩序管理,全力保障电煤供应。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工作稳步推进,投资超过100亿元,中联煤层气勘探项目、风电场已纳入“十四五”规划。全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按照标准要求,统筹做好局机关、3个能源小区、包保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持续改善。抓好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改造项目稳步推进。紧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目标,认真履行部门帮扶责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正风肃纪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组织干部职工和煤矿企业签订了《廉洁承诺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上级纪委监委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针对节假日开展了纪律作风督查并通报情况。常态推行年度财务审计及能源分局局长离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杜绝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持续巩固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成果。

三、办事公开

(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通过亮流程、亮职责,把工作职责、工作时限、办事流程、承诺事项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政务服务措施。将涉及能源行业行政审批(初审上报)事项认真梳理完善,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能源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窗口,热情服务来办人员,把“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切实打通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全局工作职能职责、权责清单、法规制度、执法清单、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信息通过县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同时,设立专项公开栏,适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便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情况、查询信息,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工作效率

(一)简化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简化、优化和精简全县能源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流程,着力解决能源企业项目审批服务要件多、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

(二)落实服务承诺。坚持职能职责范围内审批(服务)事项,做到随到随办和“一站式”办理,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办理,力尽所能为煤矿企业提供帮助,不能及时办理向当事人给予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办结。

(三)严格限时办结。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给予办理;没有规定的按照急事急办、小事快办和一次性告知制的原则进行办理。

(四)遵循首问首办。认真落实和完善来访登记制度,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设立专门信访室,明确指定由一名领导分管,抽调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即到即办或引荐到相关科室(部门)。

(五)实行追责问责。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的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要求制定详尽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写出书面检查,对情节严重的,给以严肃批评,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廉政建设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委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与下属能源分局、队、中心、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共召开党委会议1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学习2次。

(二)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坚持煤矿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双推进”机制,健全党内监督、权力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邀请县委党校专家讲师、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5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失职失责等问题,今年以来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督查共8次,被立案查处1人、问责6人、提醒谈话1人、通报批评5人。

(四)坚决防治惩治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委监委专题部署,结合煤炭行业实际,县能源局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警示教育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了“一矿一清”档案、梳理了相关问题清单、排查了岗位风险点,在全行业形成领导重视,人人有责的专项整治格局。







富源县能源局

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