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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1-01-08 11:26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富源检察院在县委、市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落实、提升。

一、依法战疫,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检察保障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是要坚持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在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严格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办理6起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案件,并将其中一起案件制作成视频在县融媒体中心《法治观察》栏目播出。把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和保障被羁押人员身体健康作为工作重点,采用远程提讯、电话接访等方式,努力做到服务不断档、不打折。

二、围绕中心,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

一是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按照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六清”工作和大要案起诉攻坚专项行动,批捕涉黑恶案件5件20人,起诉9件83人。推动实现长效常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件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充分利用网络等载体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进校园、进村(社区)宣传各2次,在县城人员密集区宣传1次,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检察保障,为困难群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2.5万元;通过依法支持提起民事诉讼或调解帮助53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兑现被拖欠工资报酬和工伤赔偿金13万余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件14人;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2件。全力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起公诉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涉案金额均达两千万以上。

三是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依法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件42人,提起公诉20件49人。

三、立足职能,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成效,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将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衔接起来,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今年以来,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316件511人,批准逮捕187件290人,不批准逮捕2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8件668人,提起公诉案件414件636人,不诉28人。

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撤案21件25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机关漏捕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件;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办理抗诉案件2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

全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刑罚执行部门共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其中其中检察纠正刑事执行监管违法活动8件8人,监外刑罚执行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件24人;对财产刑检察核查罚金刑共计438人,人民币1759.78万元。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5件,立案5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终结审查率为100%。办理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监督案件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通过办理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份,人民法院收到建议后采纳并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采纳率为100%。

二是主动作为,服务大局,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方式方法。

认真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戾气。树立“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捕214人,不诉2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率达到78.03%,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以加强和改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抓手,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2件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加强跟踪关注,科学制定处置预案,确保“案结事了”;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62件,严格按照“七日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性答复”要求进行处理。

聚焦特色工作,突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关键。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格局。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捕14人,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以“杜鹃花”工作室为平台,构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元化综合保护机制。认真落实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宣讲13场。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举行公开听证2次,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了听证,为化解纠纷、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队建,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检察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检察人员的首要政治品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三会一课”、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党性教育,常态化进行“政治体检”,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报检务督查情况6次,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开展“慵懒散乱”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共直接办理案件76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检察业务人员。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推进绩效考核机制。

以民法典为学习重点提升专业素养。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积极参与上级检察机关及法院组织的集体学习 7次,通过学习民法典来夯实基础,促进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刑轻民”问题。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不够高,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体现在检察办案成效上还有不足;二是法律监督的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监督效果仍需提高;三是工作整体发展尚不平衡,民行、公益诉讼工作与上级院的要求差距明显,行政检察工作短板效应突出;四是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不多,队伍专业素养仍需提高。

2021年工作安排

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用心用情用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

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中做优做实做强。做优刑事检察,突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全流程检察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精准化”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做实行政检察,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探索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工作机制;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提升队伍素能素养上向前向上向善。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智慧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检察监督“减负”“增能”“换挡”“提速”;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清风正气的检察政治生态。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