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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源县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材料

  •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8-05 10:47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83日印发了《富源县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富办发〔202034号),现就政策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办通〔202029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015号)要求,结合富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包括到2020年度和到2022年底分别要达到的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包括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等6项专项行动。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包括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提升阶段等3个阶段工作内容。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共治、强化宣传引导、强化信息报送等4个方面的内容。

结合富源实际,对专项行动部分工作进行了细化、调整。一是工作目标中,新增了2020年,城乡群众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知晓率、认可度明显提升2022年,结婚当事人参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比例大幅提升的目标要求。二是在开展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中,新增了婚检机构要按照《母婴保健法》《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向结婚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的工作要求。三是在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中,调整了婚姻登记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向广大未婚青年和结婚当事人宣传婚姻法律知识和计划生育政策,普及有关科学知识,鼓励支持自愿婚前医学检查,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供给。的工作要求。其余内容无实质性政策创新。




相关文件:《富源县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富办发〔2020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