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5月7日印发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源县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政办发〔2020〕30号),现就政策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教育、发展教育,激励教育教学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师和成绩优异的学生,切实营造教师勤教、学生勤学、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向好发展,推动富源由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转变。
二、主要目标
富源县教育发展基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资助机制,教育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分类运行。
三、主要内容
(一)教育基金的筹集。明确教育基金的来源
(二)教育基金使用范围及条件。明确教育基金的使用范围、资助或表彰对象的条件
(三)教育基金奖励和资助程序。教育基金奖励和资助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申报办法;表彰奖励金额以及困难资助金额由县教育体育局提出考核奖励方案,报县教育发展基金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四)教育基金管理与监督。成立教育发展基金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基金的审核、管理、使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