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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富源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 富林草〔2020〕69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8-11 14:57

肖本竹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后所镇公墓周边进行绿化的建议》,被县政协列为第135号提案,已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后所镇近几年造林绿化情况

后所镇从2011年—2014年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项目39138亩,其中,人工造林21370亩,封山育林17768亩。现在绿化效果很好,已全部郁闭成为有林地。

二、公墓周边绿化调查情况

2020522日,县林草局领导带领营林科及后所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公墓周边进行实地调查,工作人员结合2015年森林资源调查情况及近两年的绿化情况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情况如下:公墓位于双诺村委会的火大坪子,墓地周边荒凉区域属于农户的耕地,大部分属于基本农田。2014年落实了石漠化造林,用苗8万余株,后因有纠纷,造林地块被毁坏,于是,造林地块作了调整。2015年森林资源调查双诺村委会现林地面积18031亩,森林覆盖率35.1%2018年后所镇在公墓区域组织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栽植圆柏1万株,2019年栽植湿地松2000株,藏柏8000株,现长势良好。

三、针对提案建议作如下答复

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林草2020〕30号),林草局营林科、绿化办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实地调查是否有适宜造林绿化的地块,调查结束后结合周边林地的管理情况提出如下绿化管护措施:一是加强公墓周边现有林地封山育林管理,防止有破坏林地现象发生;二是公墓周边不属于基本农田的耕地,在农户自愿、全县有退耕还林任务的情况下,开展退耕还林造林绿化。

感谢你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草改革和发展,欢迎随时监督和指导。


承办人:温绍能陈家兴

督办人:姚小稳

联系电话:0874—4622502







富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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