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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对富源县政协第九届第四次会议第159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 富卫健复〔2020〕16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6 15:34

夏开达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小额保险推广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建设非常重视,保险作为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及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企业按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也积极开展了多项低保费高保障惠农保险,农村小额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金融扶贫手段,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农村低收入人群的风险保障需求,保障农民生命和经济稳定运行,扩大保险覆盖面有重要意义。我局及各个部门历来重视农村小额保险的推广工作,对加大农村小额保险的推广做了不少工作。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农村小额保险事业发展。

农村小额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在缓解广大农村群众因病、因灾或意外事故致贫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益延伸和补充,有利于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2020年2月17日---印发了《富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疫情防范和加强人身安全保障的通知》(便签2020﹞113号),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导,卫健局牵头,保险企业、县人民银行、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推广领导小组。

二、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地推广农村小额保险。

2月27日-3月6日由县卫健局分管领导带队,计生协工作人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各乡镇(街道)就关于加大农村小额保险的推广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这是一次安排部署,更是一次业务指导。1、由于农村面广,居住分散,为了让更多农民享受保险我局提出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在确定目标上,不是以保费收入多少来确定,而是以覆盖人口数来确定,充分显示了出政府对低收入群众提供最基本风险保障的决心和信心。2、将农村小额保险推广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年终职能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得实惠、有保障。3、加强宣传,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充分利用外出务工群众返乡过节的时间节点,通过广播、会议等多途径,做好农村小额保险的集中宣传工作,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载体,加强对农村小额保险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已收取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1.67万元,累计份数4334份,较去年有所提高。

三、强化引导,探索将农村小额保险列入“三农”建设工程。农村小额保险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广,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相关部门的积极争取、共同努力,探索将农村小额保险列入“三农”建设工程同推广、同安排、同实施。

最后,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及电话:张娟0874—4612217

督办人:李永忠



富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