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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富建发〔2020〕26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6 15:03

张伟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城市停车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县城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多,但公共交通配给不合理,迫使私家车出行增多,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矛盾日益凸显。目前县城市政道路划设停车位700个左右,动态需求量无法统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规划人口规模<50万人的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5倍。富源县城现有机动车保有量约20000辆,共需停车位约20000—30000个,除单位、小区停车位外,至少下差3000个,县城停车位存在严重不足情况。

二、解决方案

(一)规划管控

优先利用现有资源和闲置地块改建、新建停车场。一是富源县城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配标准严格执行不低于1/户规划;二是结合富源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和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契机,合理配置新增停车位,缓解停车矛盾;三是利用闲置地块,进行土地置换和建筑空间置换,采取政府引导,业主(私人)投资改造和经营的模式,鼓励改扩建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四是政府主导新建一批停车场。

(二)临时停车位划设和管理

关于临时停车方面,根据部门职责,我局配合富源县交通警察大队:一是在鸣凤路大柳树段、金城路、建设路、中安街、清溪路和胜境大道等重要路段人口密集区域规划设置临时或深夜限时停车位,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二是发布规范停车秩序公告或立公示牌,统一要求停车方向与行车方向一致,车辆停放不能超出停车位;三是规范老年代步车和三轮车管理;四是加强集中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动态管理。

三、项目谋划

为解决停车位供需矛盾,按照小型化、分散化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县城停车设施。通过政府引导、多渠道融资等方式,拟在富源县城老城区新建立体停车场5个,合计2126个停车位。分别为龙源新村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南门桥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王家屯私营小区126个车位停车场1个、人民医院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老客运站500个车位停车场1个,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等设施,逐步解决占道、街边、路边乱停车现象。项目已列入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

总之,停车场涉及民生非小事,新建停车场、新增停车位和规范停车管理秩序,适应市场需求,缓解停车位供需矛盾是十分必要的,需逐步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停车难问题将会逐步得以解决。我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尽量做好停车场建设和改造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城建工作的支持,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我们将尽力完成。

承办人及电话:赵明智0874-4612040

督办人:柳彪林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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