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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财政局关于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财政局
  • 富财复〔2020〕10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7-01 20:57

易权兵代表:

您提出“关于保障村级代表小组活动正常开展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已按规定标准将乡(镇)街道人大代表活动费、无固定收入代表补助纳入年初预算并据实拨付,其中,人大代表活动费1000//年,无固定收入代表补助1200//年。今后将全力培植涵养财源,切实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保障能力。

县财政局承办人及电话:赵丽仙,0874-4612278

督办人:王





富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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