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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富源县人大第十七届第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 富医保〔2020〕30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6-24 22:41

陈小会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降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将定期体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医保政策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严格的报销管理规定和报销范围,医疗单位和医保部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医保政策和规定。医疗保障的主要目标是合理组织财政资源,满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资金需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部分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机制是根据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来实施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因为体检是属于门诊检查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可以用个人门诊账户来支付其体检费用。

二、医院的检查、治疗、用药等情况属于卫健部门的业务诊疗范围,也是有一定的规范化要求;收费情况是根据发展改革局核定的价格进行收取的,价格表都要求在收费窗大厅进行公告。市县医保部门每年都要对协议医疗机构的检查、治疗、用药、收费情况进行稽核,对不合理的情况一旦查实存在,都要处以一定的罚金。医保部门也会对医疗机构的一系列结算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三、您提出的建议国家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力度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低的问题,我局会在省市医保会上作为建议向上级反映。

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承办人及电话:陈泽坤,08744615228

督办人: 方岚






富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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