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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公安局
  • 富公复〔2020〕2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6-18 21:35

章蕊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县城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和强化县城道路交通环境,20203月,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多次深入城区进行实际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议,报请县人民政府于420日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富政告〔20204号)。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并抽调人员成立了整治工作组,就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秩序等违法行为开展了拉网式的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设备、违停抓拍系统对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每周组织开展1-2次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城区酒驾、无证驾驶、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自整治以来,共发放宣传整治通告7000余份,拖移乱停乱放车辆75辆(机动车38辆,非机动车辆37辆),违停处罚428辆,劝离车辆1000余辆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6起,无证驾驶23起,闯红灯38起。

通过整治后,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改善,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播放一些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宣传片;二是加大引导整治力度;三是考虑在影剧院等人流较大的红绿灯路口建设人脸识别系统,将闯红灯者照片在大屏幕上曝光,以减少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承办人及电话:黄雄章,08744612248

人:杨加立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