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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富城管发〔2020〕13号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6-09 16:06

朱宇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富源县城占道经营及脏乱差现象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您在提案中所述“县城汽车修理占道经营、个别路段流动摊点、商户占道经营等现象突出,造成街道杂乱、交通不畅,产生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及周边市民居住环境,给周边市民生活带来不便。如:富法路、王家屯片区汽车修理占道经营严重,脏乱差现象突出,给市民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一定不便”的情况在县城部分区域客观真实存在。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根据管理区域大小以及街道(路)特点,我局将县城区划分为多个单元网格,实行定人员、定时段、定责任、定标准、定奖惩的“五定”责任制。通过确定人员、错时管理、确定岗位责任、确定管理目标、加强考核奖惩等办法,实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初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由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的转变。

(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我局执法人员重点整治商贩占道经营、门店乱摆乱放、违规占道修车洗车等行为,基本做到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坚持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我局执法人员对违规占道经营者以说服教育为主,讲解占道经营行为对周边环境、市容市貌的不良影响,说明其行为对过往居民、车辆正常通行造成的阻碍,尽力劝说其整改。

(四)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对多次劝说仍不整改的占道经营者,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违规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对逾期不整改或屡次再犯的经营者,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占道物品,坚决整治违规占道等不文明行为,确保街道环境整洁、交通顺畅。

三、提案办理中存在的困难

(一)流动性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大都是小本经营,无固定场所,无固定时间,在管理上无法实现集中统一有效的管理;加之其流动性强,很多影响市容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都不能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成了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

(二)反复性强。从经营上讲,流动经营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有较大的利益驱动,加上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薄弱,县城狭窄空间有限,导致流动商贩屡禁不止;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大部分商贩都习惯打游击,和城市管理人员“捉迷藏”,即便受到处罚,他们仍然会坚持流动经营,难以从根本上进行彻底治理。

(三)冲突性强。在人员构成上,流动摊贩大多为失地少地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都是低收入人群,其从事的违法占道经营几乎是唯一的生计来源,所以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绝大部分商贩情绪很激动,拒不配合、暴力抗法事件偶有发生,使得执法管理冲突不断,矛盾尖锐。

(四)负面性强。在具体实施暂扣物品和处罚流动商贩的过程中,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往往情绪激动,肆意煽动民众,造成执法困难,加之群众同情弱者的心态使得执法管理环境恶劣,而且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兼有维稳工作义务,难于掌控实际操作上的“度”,使得具体工作困难重重,进退两难。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办理提案工作的责任感。我局充分认识到办理好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获得委员认可、满意为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办好每件提案。

(二)对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实施长效化管理。我局将加大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与频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对教育后仍然不服从管理的占道经营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燃气安全、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朱宇波委员,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富源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上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陈 0874-4615279

人:胡文祥


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