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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分配计划公示

  • 富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4-30 16:47
4月3日,富源县人民政府研究下达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分配计划,情况如《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通知》所示。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办、局: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和《云南省财政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3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分配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分配
全县2020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66户,优先解决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工作中发现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动态新增原因:一是4类重点对象人员动态新增;二是因灾害导致产生危房;三是其他搬迁、拆迁、移民户;四是长期外出务工近期返乡建房;五是长期不愿意改造但现意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有隐患和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制定计划方案。要精准核实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危房存量,按照“一户一方案”的要求,合理测算并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三)认真开展分级分类补助,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必须采取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
(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3人户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60平方米内,且1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3人户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且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兜底解决的特困户,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对不按照面积规定实施改造的房屋,不得纳入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
(五)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及时深入现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关键主体结构施工和保持传统外观风貌等工作,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确保危房改造后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
(六)严格保护传统村落。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的现实需要,其中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以加固为主,倡导“修旧如旧”的改造方式。要结合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确保改造(新建)后的房屋能够体现当地特征、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特色。
(七)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计划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户,按照申请审核程序组织实施,务必于5月底实现动态新增危房清零,并将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富源县20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分配表
单位:户

乡(镇)、街道计划 4类重点对象 非4类重点对象 计划合计数
中安街道 30 100 130
胜境街道 30 100 130
后所镇 58 100 158
墨红镇 58 100 158
大河镇 85 140 225
营上镇 70 120 190
竹园镇 46 80 126
富村镇 93 175 268
黄泥河镇 60 100 160
古敢乡 20 326 346
十八连山镇 120 25 145
老厂镇 30 100 130
合计 700 1466 2166

附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