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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富文旅〔2019〕13号)

  •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 015158708/2022-07285
  • 2020-01-15 17:00
吴大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富源对外文化交流及合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方面
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交流统筹协调机构,围绕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在全县建立对外文化交流协调机制,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外事等相关部门、单位及行业协会为成员单位,定期会商,集中研讨对外文化交流的重大事项,制定对外文化交流规划和政策,发挥统筹、协调、整合的作用。关心支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多门类、多渠道、多方位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把我县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在加大财政扶持的金融力度方面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对交流合作基金、重大文化项目给予支持。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文化企业,建立项目投资数据库。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家底。在原有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县文化项目进行梳理、登记,科学评估、论证,提出策化包装方案。四是分步实施,重点开发。要对现有的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分清轻重缓急,做好开发规划。五是多方筹资,双管齐下。传统的历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殊性,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积极建议政府将文化资源开发经费,逐步有计划的列入财政预算,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入股,切实解决对外文化交流的经费困难。
三、在加强文化交流人才培养方面
加强对外文化的研究,做大做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文章。一是培养人才。把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人才培养列入我县文化发展的整体战略统筹考虑,努力培养一批精通对外文化交流的人才队伍。二是设立基金。奖励在我县对外文化交流中作出贡献的团体、个人和优秀文艺作品,支持我县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开展对外文化活动。三是加强民间交流,扩大基层影响力。民间文化是民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自发产生的,具有大众化、传统文化传承等特征,对加强对外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鼓励民间开展文化交流。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人:方崇德
督办人:吴维


富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