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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富公复〔2019〕27号)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1-13 15:57
田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农村自设减速坎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乡村“村村通”的推动下,富源农村道路交通路网覆盖面不断增加,道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里程、机动车拥有数、交通参与人不断增加,客运线路向农村不断延伸,一些公路沿线的学校、村子、农户自发在公路上随意设置大小不一、长短各异的减速坎。接到提案后,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时联系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协同配合各乡镇交警中队对辖区内自设减速坎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做好先期教育工作,能自行清除的先自行清除,不清除的,根据排查的情况,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强制清除;经工作,全县共清除农村自设减速坎20条。
下步工作中,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在日常交管工作中,加大减速坎规范安装使用,进一步做好宣传、监督工作。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感谢您(或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