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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富公复〔2019〕23号)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2-08358
  • 2020-01-13 15:39
中安街道政协工作组、刘来学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入城货车管理提升城市建设软实力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出的关于加强入城货车管理提升城市建设软实力的提案》交办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警令部、交警大队、政治部、法制大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提案的办理工作。同时,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期间,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交警大队和出入城口子,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座谈,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实地调研,掌握实情为切实掌握和摸清货运车辆入城情况,我局及时从警令部、交警大队抽调民警组成专门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分析,货运车辆入城现状如下:
1、王家屯路段每天停放30余辆等待载货农用车、轻型货车,既影响了城市形象和交通秩序,又污染了城市环境,且交通安全隐患较大。同时,这些货运车辆驾驶员大部分居住在牛市屯、外山口、王家屯等地,每天都要驾驶货车在城区来回往返。
2、从贵州、大河方向运煤至八公里、羊尾哨的货车每天有200余辆,为了节省运输成本,基本不走高速公路,而是选择走老320国道,根据2017年6月《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城区货运车辆绕城行驶路线的通告》,不限时经胜境大道至滑石板进入运煤专线。
3、城区群众生产生活资料和建筑材料运输车每天有20余辆,确需入城的,经公安交管部门开具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4、每天从高站台运送铝粉至铝厂,或从铝厂运输铝块至高站台的车辆约有10余辆,不限时经胜境大道至滑石板至运煤专线。
5、在雨雪雾、冰冻等极端天气和交通事故导致高速公路封闭时,所有货车均从城区老320国道、富法路等路段通行。
通过调查走访,货运车辆入城主要有以下影响和危害:
1、影响县城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增加道路通行压力。近年来机动车迅速增长,县城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导致道路堵塞问题日益突出,而货车入城加大了城市道路通行压力,尤其是交警每天放行时,停放在王家屯方向的大货车在进高速公路和上富法路通行时,易造成交通堵塞、混乱,影响群众出行。
2、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城区道路建设等级因用途不同,在建设设计时就有别于省道、国道等级公路,抗碾压能力相对较弱,货车特别是超载货车入城,对街道造成极大的破坏,缩短了道路使用寿命,增加了道路维修成本。
3、严重污染了城区环境。货车入城产生的噪音、尾气,不仅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还严重污染了县城空气,极大地危害了城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居民反响较大。
4、货车入城影响了城市形象。货车入城后,在城郊结合部停放,导致交通混乱;大型货车多为运煤拉土车辆,外观脏乱影响城市美观。同时,所载货物的散落、车轮上带来的大量泥土,既弄脏了城区路面,产生的灰尘也污染了县城空气。
(三)强化治理,狠抓落实。为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优化城市宜居环境,维护城市形象,县政府于2017年6月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城区货运车辆绕城行驶路线的通告》,公安交管部门认真组织交通民警及协管员做好政府通告的落实及宣传工作,在老320国道出入城路口马房冲、玉顺街胜境大酒店、金华大道与运煤专线(小井湾)交叉路口建设限高杆3套,在胜境大道东河路口、党校桥、南门桥、消防大队门口、胜境大酒店、马房冲、东山岔路口、高速公路口安装禁止货车入城标牌15块。报请县委、县政府在老320国道王家屯路段设置隔离栏,在高速公路路口至化肥厂路段分别增设规范停车牌6块,禁止大中型货车停放标牌6块,建设违停抓拍系统2套。化肥厂螺口至富茂加油站路段施划双向机非混合车道4道,在道路联测分别增设禁停标牌4块,建设违停抓拍系统2套。自通告实施以来,共查处货车违反规定入城600余起。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建议交办以来,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在禁止货运车辆入城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与上级领导、代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通过工作实践和调研分析,当前严禁货运车辆入城主要存在以下难题:
绕城公路网不畅。随着县城城市建设扩展,曾经的过境公路老320国道线(现在的清溪路)和后期修建的富法路均已成为城市中心的主要街道,新的绕城公路网尚在规划建设中,货运车辆必须从城区通过,影响的整治效果。
超载货运车辆不允许上高速。高速公路对载重55吨以上车辆不允许上高速,即使上了高速公路,所收通行费是55吨以下车辆的4倍。由于不准上高速和通行费较高,超载车辆为减少货运成本直接从城区通行,甚至有的驾驶员认为即使非法入城被交警查处罚款,相比高额的通行费还有利可图。
(三警力与任务的矛盾突出。近年来,禁止货车入城主要靠交警大队城市中队拦截、劝导,而城区交警中队还要执行高峰时间站点指挥疏导,巡查管控城区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等任务,有限的警力无法实现24小时值守,导致一部分货车在交警下班后从城区通行。
针对货运车辆入城这个“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交警拦截、重罚重处等,通过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都只是治标之策,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货运车辆超载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目前绕城公路正在规划建设的实际,公安交管部门将把货运车辆入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管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规范货运车辆入城,努力降低对城市道路交通和城市居民生活的影响。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重点人员教育。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各个货运企业,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和驾驶人展开面对面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讲解货车典型事故案例、货车安全驾驶常识等方面知识,全面提高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法治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在违法处理窗口、警示教育室,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板报、悬挂横幅、播放宣传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宣传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开展网络媒体宣传。充分利用QQ、“双微”、今日头条、曲靖M等主流网络媒体,定期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货运企业、有严重违法的货车驾驶人,并适时向货车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提示、推送货车严重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信息,以此扩大专项行动的震慑效力和警示教育力;
(二)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线路。《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城区货运车辆绕城行驶路线的通告》,所有货运车辆入城只能经胜境大道、滑石板上运煤专线,对确需要入城的货车(运输生活物品、建设材料等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指定其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
(三)加强源头管理。组织民警对辖区货运企业进行全面细致地摸排,要求运输企业积极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车辆行驶安全台账及安全生产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详细的车况安全检查,日常工作中加强非法改装、反光标识不齐等为重点进行检查,切实强化对辖区货车的日常监管;定期向货运企业通报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对超期未检验、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和事故信息未处理完毕的货运车辆,及时发送告知书,督促货运企业及驾驶员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四)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加强与交通、住建、交通、路政、公路等部门沟通联系,按照省、市、县关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大力整治公路运输超载超限、大货车违规入城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发挥好检查站的作用,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有效减少和控货运车辆入城。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感谢您(或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