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公安局对富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富公复〔2019〕16号)

  • 富源县公安局
  • 015158708/2020-00001
  • 2020-01-13 15:29
罗世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县城主要路段人行绿灯设置时间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富源县人流、车流逐步增大,县城金城路、鸣凤路、富法路主要路段红绿灯路口人流、车流相对较多,安全隐患较大。
红绿灯时间设置是一项十分客观科学的系统工程。人行道绿灯设置时间是与同向的机动车道设置时间是一致的,因红绿灯路口的车流、人流量不一样,造成行人滞留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为了行车、行人安全和减少行人滞留人数,富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实际调研,根据各路口的人流、车流量情况进行合理配时。下步工作中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富源县将建设2套斑马线礼让行人抓拍系统,促使广大驾驶员礼让行人,文明通行。建设1套行人不按信号灯行走监控系统,规范行人通行。
下步工作中,富源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充分调研,合理设置红绿灯时间,为车辆、行人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同时报请县委、县政府建设监控系统,并在交通管理中加大宣传力度,对老、幼、残人员通过红绿灯时附近执勤民警辅警辅助通过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承办人及电话:毛锐锋,0874-4612248
督 办 人:杨加立
感谢您(或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富源县公安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