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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公路分局关于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富路分发〔2019〕37号)

  • 富源公路分局
  • 015158708/2022-05369
  • 2019-08-08 09:09
杨应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省道S204线乡镇集镇过境段公路纳入公路局统一管理养护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是我们公路管养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使命。一直以来,我单位始终以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集中处治路面病害,满足公众安全出行基本需要为原则,为社会提供“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条件。
集镇道路与公路的服务功能不同,两者的建设标准不一样、管理部门不一样。公路是连接城市、乡村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服务的是车,强调驾乘感受。集镇道路承载的是城市交通功能及沿线服务功能,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服务的是人和车,短距离交通流服务,强调可达性。
为提高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公路管理养护过程中,以公路技术状况(每年底车检)检测数据为支撑,以科学决策为依据,根据每年车检后路况检测评定结果,合理选用养护技术方案,科学制定并下达养护计划。由于养护资金缺口较大,上级公路主管部门在统筹考虑全寿命周期路网养护需求及养护资金筹集能力等因素下,下达计划未包含城管路段养护资金。
在实际养护过程中,富源分局每年均从有限的养护资金中安排对沿线乡镇的集镇道路破损严重路段进行维护。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单位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积极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公路管护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人:李实成
督办人:张 明



富源公路分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