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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教育局对政协富源县九届一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 富源县教育局
  • 015158708/2023-08638
  • 2017-11-25 23:35

戴小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教师职称改革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与关注。
一、您提出的“取消职称名额的限制,综合考核成绩符合晋级条件的教师都能晋级”的问题。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云人社[2016]99号)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人社〔2016〕139号)的要求:申报人员根据学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下达的评审数额,对照《曲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标准,结合学校推荐方案进行高级教师职称推荐申报。由于是首次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小学、幼儿高级教师没有进行岗位设置,全市各县均是按照上级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二、您提出的“中学职称与小学职称真正统一,从制度到待遇等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的问题,按照《关于印发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基层高级教师中学系列职务晋升申报不受岗位设置限制,为广大中学系列教师职务晋升打开了通道,也化解了各乡镇多年来高职低聘矛盾。
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评聘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属于首次评聘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分配的数额进行推荐申报和评聘;第二步,自2017年起,实行常态化岗位设置管理,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推荐申报;其他各级职称根据原核定的岗位总量,在空缺岗位数额内进行推荐申报。
2017年3月教育部到云南省职称改革调研,召开座谈会,我县已将全面放开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的建议向教育部作了反映。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及电话:张龙云0874-4612502
督办人:孙富华



富源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