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富源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11-21 20:48
陈金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新农合缴费标准,加大新农合报销监督力度,杜绝冒名报销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
首先,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2016年以来,由于新农合缴费标准提高,新农合收缴难度加大;此外由于监管缺失,新农合冒名报销现象严重。您建议:降低新农合收缴标准,加大新农合报销监管力度,杜绝冒名报销现象。
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经过认真分析梳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降低新农合收缴标准的问题。原新农合缴费标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现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每年由国家及省、市级层面出台缴费标准,各县没有权限制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48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6]40号)文件,从2016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按每人每年150元执行。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历年来,新农合缴费标准不单是个人缴费标准,还涉及到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降低缴费标准县级政府还确实做不到。当然,近年来新农合缴费标准逐年在增加,部分群众难以承受,给收缴人员带来一定的难度是事实,同时也有部分群众对国家这项惠民政策在认识和理解上还有一定差异,这需要基层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解释,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二是关于监管缺失,新农合冒名报销现象严重的问题。这确实需要我们加大新农合报销监管力度,杜绝冒名报销现象。历年来从省、市、县级层面相继出台了《医疗保险管理细则》、《新农合实施方案》、《服务协议管理》、《举报监督奖励制度》等,目的就是规范行为,加强监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2号)文件,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按“十统一”中“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的要求: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审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经考核和在监管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服务协议定点医院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定点资格,对相关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今年全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了原新农合信息系统与城镇居民医保系统的合并,统一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新的信息系统管理参保患者就医只识别身份证号码及个人编码,如一家5口人,有2人没有缴纳参保费用,那这两个人在医保信息系统就没有身份证识别及个人编码,就不可以看病就医。同时,2018年不再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目前省、市正在研究部署积极推进和实施城乡居民保障卡(IC)的管理使用,从而杜绝借证看病的现象。今后我们将继续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及邮箱,诚挚邀请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界人士参与监管管理和举报,坚决采取“有举必查,有查必果”的措施,充分保障参保患者合法的医疗保障权益。
在此,请您理解,也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承办人:孙帆荣联系电话:4613648
督办人:肖乔富联系电话:4612987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