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富源县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富源县民政局
  • 015158708/2023-08603
  • 2020-02-28 16:05
2019年,县民政局认真按照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县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把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根本措施来抓,形成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有效落实,并在年初就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保障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视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民政系统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文件精神,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学习,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民政局积极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每月、每季度定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相关民政法律法规,保障民政业务与时俱进。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订购相关法规教材,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让全体民政干部做到学法、懂法、守法。2019年度,集中学习了《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共办学习班4次,培训干部240余人(次)。
2.加强民政业务培训。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多次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富源县殡葬信息员业务培训班”、“民政信息员业务培训班”、“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民政业务培训班”等一系列业务培训。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执法,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民政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按照脱贫攻坚开展“暖心家访”活动的相关要求,局全体挂钩干部,不定期组成小组,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为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就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最大限度争取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在国家扶贫宣传日,积极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给过往群众讲解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民政救助、产业扶贫等扶贫政策,活动现场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民政政策扶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勇气,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民政业务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2.严格把关行政审批事项。民政工作行政审批事项,由局领导把关。一是严格按要求衔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做到了坚决予以取消,实施行政许可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并做好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局机关、婚姻登记场所、县殡仪馆、县经营性公墓所予以公示。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积极组织民政干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民政政策法规培训班,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加强民政执法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城固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基本制度》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及有关信息。二是接受外部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达到100%。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访按期办结率100%。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民政工作的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4条,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8条,农村低保公示1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救助资金使用情况1条;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信息24余条,向公众公开民政工作信息。上传富源县阳光监督平台社会救助信息46万余条数据,确保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阳光运行。
(五)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各项民政工作
1.扎实推进民生改善。从实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度复审排查及低保专项整治,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一是建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以乡镇、街道为民服务站为平台,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救急难”临时救助工作,下放乡镇民政部门10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提高救助时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是促和谐。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走访慰问重灾户、五保孤儿等对象943人,发放慰问金37.32万元,充分发挥部门“雪中送炭”的职能作用。是兜底线。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救急解难、兜底有力”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全力推进兜底保障助脱贫,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保7152户17913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111421人的16.08%,占全县低保人数的57.09%,户均保障率达到2.5,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全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低保补助金4457.66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265元。2019年发放城乡低保救助金10775.72万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431.6元和265元。有效推进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规范运行,2019年1月—6月实施医疗救助3898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308.8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155.2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7.63万元,惠及1166户3029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0.5万元。
2.有力推进优抚优待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以“为驻军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抓手,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常态化。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县民政局及时向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移交优抚安置的相关职能。
3.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党建托底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登记、年检、评估等环节,从严从实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有211个,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21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48.3%。
4.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事务管理。一是本着依法、有序的原则,会同组织部门联合制定《富源县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村(社区)在职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回头看”工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2019年,全县在职村(社区)干部中,共审查出39名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村组干部,已通过组织劝退、责令辞职、启动罢免程序进行了全部清理,并严格按照《富源县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缺额成员补选工作,及时补齐配强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缺额成员,清理及补选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多渠道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宣传,加强中福在线大厅及各投注站管理,加大福彩销售人员培训,紧抓中福在线大厅销量,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5360万元。
5、稳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以改革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着力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自2019年6月1日按时启动实施火化以来,截止到2019年12月底,全县火化2588人,实现了火化区100%火化、火化后100%入葬公墓的目标,兑现惠民殡葬补助747.5万元,惠及对象2288人。
6、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任务。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取消证明事项5项,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4项,社区治理权责清单6项,“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事项清单2项,安装率为100%;认真落实“应进必进”和“两集中两到位”有关要求,将部门婚姻登记工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到部门、人员、事项、流程全部进驻,取消婚姻登记收费,进驻事项授权充分。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0920人,离婚登记2814人,补领结婚证6044人、补领离婚证66人,登记合格率均为100%。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今年共办理8件。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救灾款物、福利彩票公益金、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纠,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有效杜绝了违规拨款和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符合职权范围,程序规范,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未出现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未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每个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查通过,并通过充分协商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时送审、备案。2019年县民政局报以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富源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富源县遗体跟踪处置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按规定在富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布。
(七)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在处理各种敏感问题时,严肃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严厉打击干扰基层政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截止到2019年12月底,共接收省、市、县扫黑办移送线索23条,已核查上报23条,实现了线索清零;收到群众举报线索2条,已完成线索核查及举报人回复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要内容,领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各科室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县民政局党总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9年来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体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富源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民政法规制度有待于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落实,保证依法开展民政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民政工作量大、范围宽,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县民政局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争取县法制办的工作指导,提升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力度,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二是进一步细化民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保障民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规政策,加强民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富源县民政局
2020年2月28日